行政不作为的诉讼时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6 19:52
我们都知道行政不作为行为是违法的,既然是违法行为,就有需求进行诉讼,而我国关于诉讼都是有诉讼时效规则的。那么,行政不作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今日,听讼网小编就来给我们具体的说一说行政不作为的诉讼时效,期望小编收拾的常识能够协助到我们,能够为我们答疑解惑
一、行政不作为的诉讼时效
行政不作为是与行政作为相对而言的,对行政不作为的知道因为区别规范不同而各异。有学者从行政程序方面的确认规范动身,以为,行政不作为便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负有某种作为的法定责任,而且具有作为的或许性而在程序上逾期有所不为的行为。依据这一观念,行政不作为的基本特征为违法性,即从法令结果上来说,行政作为既或许是合法的,也或许是违法的,而行政不作为则只能是违法的。应当彻底按照行为的意思表明和行为方式来区别行政作为与行政不作为,只需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消沉的未有意思表明或未施行行政行为,即可视为行政不作为。
因为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回绝实行”其法定责任,或许是“不予答复”的行为,是没有内容的一种行为,行政主体不或许奉告行政相对人诉权,行政相对人更不或许知道其内容,因而上述关于作为的申述期限规则不能彻底适用于不作为案子。怎么确认行政不作为案子的申述期限,应当考虑行政不作为行为的类型,不同的不作为类型申述期限亦应有所区别。
第一种是关于依职权作为而不作为的案子。所谓依职权的不作为行为是指当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利益遭到损害时行政机关按照法定职权应当自动实行其责任,但行政机关并未实行的行为。也便是行政主体应当自动发现侵权状况并采纳相应的办法,可是因为行政主体本身的原因或许其他要素而为施行任何行政办法,致使行政相关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不法损害,行政相关人在恣意时间内、随时提申述讼。
第二种是关于依据请求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案子。所谓应请求的不作为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据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或许即时作出某种行政行为,而行政主体并未为回绝实行或许不予答复的行为。关于此类景象,首先要遵从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关于申述期限的规则。至于起算时点,关于法令规则在必定期限内实行责任的,期限届满后行政主体回绝实行或许不予答复的,则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申述讼。关于即时就应实行责任或许答复而未实行责任或许不予答复的,因行政相对人现已知道行政主体的不作为行为,此刻即为申述期限的起算点。行政相对人在尔后的三个月内提申述讼。
假如我们还有其它需求了解的法令常识,听讼网也供给在线法令常识咨询,欢迎我们进行法令常识咨询。
一、行政不作为的诉讼时效
行政不作为是与行政作为相对而言的,对行政不作为的知道因为区别规范不同而各异。有学者从行政程序方面的确认规范动身,以为,行政不作为便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负有某种作为的法定责任,而且具有作为的或许性而在程序上逾期有所不为的行为。依据这一观念,行政不作为的基本特征为违法性,即从法令结果上来说,行政作为既或许是合法的,也或许是违法的,而行政不作为则只能是违法的。应当彻底按照行为的意思表明和行为方式来区别行政作为与行政不作为,只需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消沉的未有意思表明或未施行行政行为,即可视为行政不作为。
因为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回绝实行”其法定责任,或许是“不予答复”的行为,是没有内容的一种行为,行政主体不或许奉告行政相对人诉权,行政相对人更不或许知道其内容,因而上述关于作为的申述期限规则不能彻底适用于不作为案子。怎么确认行政不作为案子的申述期限,应当考虑行政不作为行为的类型,不同的不作为类型申述期限亦应有所区别。
第一种是关于依职权作为而不作为的案子。所谓依职权的不作为行为是指当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利益遭到损害时行政机关按照法定职权应当自动实行其责任,但行政机关并未实行的行为。也便是行政主体应当自动发现侵权状况并采纳相应的办法,可是因为行政主体本身的原因或许其他要素而为施行任何行政办法,致使行政相关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不法损害,行政相关人在恣意时间内、随时提申述讼。
第二种是关于依据请求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案子。所谓应请求的不作为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据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或许即时作出某种行政行为,而行政主体并未为回绝实行或许不予答复的行为。关于此类景象,首先要遵从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关于申述期限的规则。至于起算时点,关于法令规则在必定期限内实行责任的,期限届满后行政主体回绝实行或许不予答复的,则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申述讼。关于即时就应实行责任或许答复而未实行责任或许不予答复的,因行政相对人现已知道行政主体的不作为行为,此刻即为申述期限的起算点。行政相对人在尔后的三个月内提申述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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