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收情爱短信 丈夫要离婚败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4 04:32听讼网讯 “五一”长假刚过,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同离婚案,王先生手举“缉获”的手机,径自来到法院,口口声声说手机能证明妻子李某红杏出墙,并要求离婚,但终究其诉讼请求并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撑。 本来,“五一”晚上,王先生闲来无事,坐在自家客厅沙发上看电视。忽然,一阵手机短信铃声响起,王先生一看是妻子李某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宣布的。其时李某正巧在厕所,王先生灵机一动,随手抄起手机,翻开短信。成果吓了他一跳,本来是一条情爱短信,从短信内容看,发送短信的人与李某的联系非同一般。再翻阅以往的短信,王先生发现手机内储存着好几条情爱短信,并且都是同一个号码宣布的。 经问询,妻子李某说这是单位一个女孩子开的打趣,不用确实。但王先生晚上却翻来覆去,夜不成寐。所以悄然动身,拿起李某的手机,依照短信宣布的号码,将电话打过去,接听的是一个带着睡意的男人声响。王先生据此确定妻子李某有外遇,立即把熟睡的李某推醒,两边喧嚷成一团。 在法庭上,李某大喊委屈,不供认自己有外遇,也不同意离婚。关于手机短信内容,她解说说是男搭档开打趣过了头,自己由于不会运用短信功用,所以该短信内容没有删去。一起,不期望男搭档出庭做证,怕工作张扬出去,自己在搭档中无法共处。 法院审理后以为,手机短信作为电子依据的一种,其依据效能相对较弱。由于手机号码完全可能被人误发或恶作剧,仅凭几条情爱短信,并不能阐明妻子红杏出墙,王先生又没有其他依据加以佐证。因而,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