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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可能从事哪些违法行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9 06:34
招标招标公证的检查是指公证机关在对招标招标公证的请求决议受理后,对该公证请求的有关事项、资料进行的审阅、查验作业。它是招标招标公证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公证机关对该项招标招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的条件。
法律咨询:在招标招标活动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的成员或许从事哪些违法行为?
律师答复:
(1)评标委员会成员承受招标人的资产或许其他优点。
(2)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许参加评标的有关作业人员向别人泄漏对招标文件的评定和比较、中标提名人的引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状况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招标应当契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极限地满意招标文件中规则的各项归纳点评规范;
(二)能够满意招标文件的本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定的招标价格最低;可是招标价格低于本钱的在外。
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定,以为一切招标都不契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否决一切招标。
依法有必要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一切招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从头招标。
第四十三条在确认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招标价格、招标计划等本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四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实行职务,恪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定定见承当个人职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暗里触摸招标人,不得收受招标人的资产或许其他优点。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加评标的有关作业人员不得泄漏对招标文件的评定和比较、中标提名人的引荐状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状况。
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认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宣布中标告诉书,并一起将中标成果告诉一切未中标的招标人。
中标告诉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告诉书宣布后,招标人改动中标成果的,或许中标人抛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当法律职责。
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告诉书宣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招标文件缔结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缔结违背合同本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四十七条依法有必要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认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分提交招标招标状况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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