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海口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报和审批程序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6 14:20关于海口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报和批阅程序是什么?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原标题: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报和批阅程序
(一)请求人应书面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请求,请求资料包含:请求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低确保(或特困证明)、医院疾病诊断证明、有用收费发票或收费明细清单;参合农人需求供给乡村合作医疗证和新型乡村合作医疗住院医疗费结算清单;参合城镇居民须供给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结算表。
(二)严重疾病或急沉痾患者可供给定点医院疾病诊断证明。
(三)村(居)委会入户查询审阅事实后,发给《海口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请求表,在3个工作日内签字签署核实定见并加盖公章连同证明资料上报镇、大街办。
(四)镇、大街办接到村(居)委会的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派专人对医疗救助资料查询核实,签字签署审阅定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区民政局。
(五)区民政局接到镇、大街办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阅定见,并告诉患者到中国人民银行开户。由银行一致发放。
(六)经区民政局审阅后,对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奉告请求人,阐明理由。如患者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巨大的,区民政局可协助其自己再向市民政局请求特别医疗救助
(七)区民政局将每月审阅的医疗救助金额计算后报区财政局复核,区财政局将救助资金搬运支付到民政救助专户,由区民政局托付银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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