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撞车案到底由谁来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05:07
事例
“2009年11月20日清晨,焦某乘坐的中通长途客车发作交通事端,6车连撞,中通客车系发作追尾事端的5号车。焦某在本次事端中身亡,现焦某的老公、儿子、女儿、母亲、父亲提申述讼,恳求12被告补偿各项丢失67万余元。”6月2日9时30分,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原告的托付代理人邹某发向法官宣读着诉讼恳求。
这是一原因交通事端引发的人身损害补偿纠纷案,事端中死者家属及11名伤者将6车司机、车主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因为本案涉及到多名被告,庭审进行了近3个小时,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逝世谷再现6车连撞
“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后怕。那段路太差了。”作为本案被告之一,在庭审完毕后,朱某说。
八达岭高速公路是北京一条重要的旅行公路,全长61.9公里,在进京方向约57公里至53公里处因接连下坡,被司机们称作“逝世谷”。
6车连撞就发作在这段“逝世谷”。2009年11月20日清晨2时30分左右,朱某驾驭一辆重型卡车行进至八达岭高速进京方向54公里处单向行进的接连转弯、下坡路段时,卡车前部与前方一辆卡车相撞(事端后该车丢失细微驶离),朱某将车辆停在行车道内。
因夜间阴天路面湿滑,适有陆某驾驭“金杯”牌小型一般客车、吴某驾驭的“春风”牌中型一般卡车、刘女士驾驭的“依维柯”牌轻型厢式卡车、刘某驾驭的“中通”牌中型一般客车、党某驾驭的“宇通”牌大型卧铺客车连续驶来连环相撞,形成“中通”牌中型一般客车司机刘某及车上别的16名乘客受伤,车辆损坏,其中焦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逝世。
被告多称不该担责
合理陆某为“金杯车”被撞感到沮丧之时,一纸诉状又使他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不同意原告的悉数诉讼恳求。我不该承当死者逝世的职责。”法庭上,原告的托付代理人还没有说完,陆某就刻不容缓地说。
“死者地点车辆发作事端与我方当事人所驾驭的车辆没有发作任何磕碰。我方现已依照相关规则停在停车带,所以原告逝世与我方当事人没有任何职责。”陆某的代理人说。
“不同意原告的恳求。死者的逝世与我方当事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本案被告吴某的代理人说,“死者所乘坐的车辆是刘某驾驭的中通车,是刘驾驭车辆与我方当事人所驾车辆追尾。依据相关法规,同方向行进的车辆,后车应当与前车坚持合理的安全间隔,明显中通车的司机违反了规则。别的,我方当事人在与前方车辆相撞后,当即敞开风险报警闪光灯。在我方当事人下车取正告标志之时,被告刘某驾车现已与我方当事人车辆相撞,故我方当事人不该承当补偿职责。”
“中通车跟我的车没有任何触摸,原告要求我承当职责,我以为不该该。”被告朱某说。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恳求。该交通事端通过交通队处理,没有确定职责,死者逝世是宇通车磕碰所形成的,并不是中通车撞依维柯车逝世的。”被告刘某的代理人表明。
针对此案,有律师以为本次事端是以上被告一起形成的,构成一起侵权,原告申述要求被告承当连带职责,是有法律依据的。
“2009年11月20日清晨,焦某乘坐的中通长途客车发作交通事端,6车连撞,中通客车系发作追尾事端的5号车。焦某在本次事端中身亡,现焦某的老公、儿子、女儿、母亲、父亲提申述讼,恳求12被告补偿各项丢失67万余元。”6月2日9时30分,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原告的托付代理人邹某发向法官宣读着诉讼恳求。
这是一原因交通事端引发的人身损害补偿纠纷案,事端中死者家属及11名伤者将6车司机、车主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因为本案涉及到多名被告,庭审进行了近3个小时,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逝世谷再现6车连撞
“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后怕。那段路太差了。”作为本案被告之一,在庭审完毕后,朱某说。
八达岭高速公路是北京一条重要的旅行公路,全长61.9公里,在进京方向约57公里至53公里处因接连下坡,被司机们称作“逝世谷”。
6车连撞就发作在这段“逝世谷”。2009年11月20日清晨2时30分左右,朱某驾驭一辆重型卡车行进至八达岭高速进京方向54公里处单向行进的接连转弯、下坡路段时,卡车前部与前方一辆卡车相撞(事端后该车丢失细微驶离),朱某将车辆停在行车道内。
因夜间阴天路面湿滑,适有陆某驾驭“金杯”牌小型一般客车、吴某驾驭的“春风”牌中型一般卡车、刘女士驾驭的“依维柯”牌轻型厢式卡车、刘某驾驭的“中通”牌中型一般客车、党某驾驭的“宇通”牌大型卧铺客车连续驶来连环相撞,形成“中通”牌中型一般客车司机刘某及车上别的16名乘客受伤,车辆损坏,其中焦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逝世。
被告多称不该担责
合理陆某为“金杯车”被撞感到沮丧之时,一纸诉状又使他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不同意原告的悉数诉讼恳求。我不该承当死者逝世的职责。”法庭上,原告的托付代理人还没有说完,陆某就刻不容缓地说。
“死者地点车辆发作事端与我方当事人所驾驭的车辆没有发作任何磕碰。我方现已依照相关规则停在停车带,所以原告逝世与我方当事人没有任何职责。”陆某的代理人说。
“不同意原告的恳求。死者的逝世与我方当事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本案被告吴某的代理人说,“死者所乘坐的车辆是刘某驾驭的中通车,是刘驾驭车辆与我方当事人所驾车辆追尾。依据相关法规,同方向行进的车辆,后车应当与前车坚持合理的安全间隔,明显中通车的司机违反了规则。别的,我方当事人在与前方车辆相撞后,当即敞开风险报警闪光灯。在我方当事人下车取正告标志之时,被告刘某驾车现已与我方当事人车辆相撞,故我方当事人不该承当补偿职责。”
“中通车跟我的车没有任何触摸,原告要求我承当职责,我以为不该该。”被告朱某说。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恳求。该交通事端通过交通队处理,没有确定职责,死者逝世是宇通车磕碰所形成的,并不是中通车撞依维柯车逝世的。”被告刘某的代理人表明。
针对此案,有律师以为本次事端是以上被告一起形成的,构成一起侵权,原告申述要求被告承当连带职责,是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