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1 09:44一、 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法》
二、受理规模
产品质量监督查验、托付查验、裁定查验及技能咨询服务
三、就事程序
(一)监督查验
1、查验根据:产品质量的查验根据是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当地规范或经存案的企业规范、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包装明示或供销合同。
2、抽样:安排抽样人员到出产(出售)单位进行现场突击抽(封)样,抽样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要向受检单位出示“使命书”、“查验员证”,在商场上或许企业制品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填写抽样单,两边人员签字盖章。
受检单位不得回绝查看,抽样用样品由出产企业无偿供给,商场抽样的由出产企业无偿向出售单位补给。所抽样品需送样的,由受检企业担任在规则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
3、查验成果发送:查验完毕后,向受检单位宣布“查验成果通知书”或“查验陈述”,出产者、出售者对查验成果有贰言的,自收到查验成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施行监督查看的产品质量监督部分或上一级质量监督部分提出书面贰言,逾期未提出书面贰言的,视为供认查验成果。
4、查验成果上报:在“使命书”规则的时间内,把监督查验成果(含成果汇总表、查看作业小结等)上报使命下达部分。
5、退样:监督查验作业悉数完毕后,可交还的样品按规则交还企业。若企业在三个月内不来处理退样手续,过期不承当保管责任。
(二)托付查验
1、受理:
1)托付者带着需检产(商)品的说明书、产品履行规范(或工厂技能条件、供货合同或产品包装明示等),到兰陵路30号市产品质量监督查验所一楼事务招待大厅联络查验事务。
2)处理托付送样/托付抽样查验手续,填写托付单。
3)托付查验的按约好数量送样,托付抽样的由我所派员前往抽样。
2、查验:根据托付者提出的查验要求作为查验根据进行查验。查验要求在托付书中明示,若未作明示,视为由我方确认。
3、成果发送:查验完毕后,出具查验陈述给托付者,交还剩下样品。
四、收费规范
按价费字[92]496号文等省级以上部分核准的收费规范履行
五、就事地址
受理部分:常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查验所
地 址:市兰陵路30号
联络电话:6653936、664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