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版权保护:问题及对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8 14:20计算机的呈现至今已逾半个世纪,但直到微型计算机面世后,计算机程序的知识产权维护才真实成为人们重视的问题。跟着这一工业的开展,计算机软件越来越简单遭到个人仿制的损害以及广泛仿制和盗版的要挟。计算机软件已有的各种维护方法都有其优缺点,每种方法都存在本身缺点。2001年我国《著作权法》第2次修正,《计算机软件维护法令》(下文简称《软件法令》)于同年末开端实施,阐明我国现已挑选了用版权维护计算机软件的方法,但《软件法令》与《著作权法》规矩的种种不同,好像又让人感觉到立法者没有彻底将计算机软件归入著作权法的一般规矩之下。
一、我国现在计算机软件维护的现状
我国在1990年9月拟定《著作权法》时,就在第三条规矩计算机软件归于著作权客体,又在1991年6月发布了《计算机软件维护法令》,清晰了以著作权客体的法律规矩和单行法规相结合的方法维护计算机软件,宣告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计算机软件维护法律法规系统的根本树立。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将计算机软件的维护期限和一般文学艺术著作保持一致,不再需要在25年时请求延伸。同年,国务院公布的《计算机软件维护法令》减少了对软件著作权的权力约束规模。包含:(l)取消了强制答应运用的规矩。(2)清晰了软件合法仿制品所有人享有的权力,即仅享有装置权、备份仿制权、运用中的修正权三项。(3)缩小合理运用的规模,即仅在新《法令》第17条中规矩:"为了学习和研讨软件内含的规划思维和原理,经过装置、显现、传输或许存储软件等方法运用软件的,能够不经软件著作权人答应,不向其付出酬劳。"
应该说我国现在开始构建起了以版权法为中心的软件维护系统,但因为专利法只是维护与其他方法相结合的计算机软件,所以实际上我国仍是依托《著作权法》和《软件法令》的组合来维护软件的。
二、运用版权法维护计算机软件存在的问题
版权维护是现在最首要的计算机软件维护方法,因为运用版权来维护软件有维护规模宽、主动收效、手续简洁的特色,使得大多数国家都把计算机软件的维护归入版权法的结构内。
但在现在的软件版权维护方法中,首要问题是软件的思维和表达难以区别,致使强行用版权法维护软件存在着无法逃避的对立。版权法的根本原则是只维护著作的表达方法而不允许作者对著作的思维享有专有权,以防止作者就其著作享有思维独占权而阻碍大众自在运用该著作的思维。计算机软件的价值在于其东西性和实用性,也便是软件的功用。在软件的开发过程中,程序员相同的构思能够用不同的方法表达出来,然后完成相同的功用。运用不同的高档言语写出来的源代码只需构思和结构相同,就会发生相同的功用和效果。假如依照版权法只是维护计算机软件的表达即源代码的表现方法,而不维护程序的功用、算法、结构、安排等思维性内容的话,就会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者带来极大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