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小女友杀人刑事判决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3 17:59
在进入审判程序之后,在审判结束时会发判定书,是对审判进程和审判成果的记载,关于被告人是有强制性的效能,判定书有严厉的格局,有必要要依照格局写。那么未成年杀人刑事判定书是怎样写的呢?详细包括了哪些内容呢?今日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成心杀人刑事判定书
×××××××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3)×刑初字××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朱××,男,于1996年12月5日出生于××乡××村,汉族,高三年级学生,就读于××中学,家住××乡××村××社××号。因涉嫌成心杀人罪,于2013年5月5日被××市公安局依法逮捕,现拘押在××市公安局看守所。
辩解人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2013]53号申述书指控被告人朱××犯成心杀人罪,于2013年5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本案触及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使检察员×××出庭支撑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解人(或许指定辩解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与诉讼。现已审理完结。
×××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于2013年4月27日晚,窜入被害人徐××(女)家中荫蔽在灶屋内想偷看其洗澡,后因徐××没有洗澡使其无法脱离、因为惭愧怕被认出而心生歹念,持刀将被害人徐×头部和手指多处砍伤。经法医和医师的鉴定结论和查看确诊记载证明,徐××面部被砍四刀(共缝了11针,留下显着疤痕),牙齿被砍掉两颗;头后部被砍三刀,许多头发被砍掉,并从一刀口中取出二片碎骨。左手的食、环、小三指被砍断,属徐××被砍时用手护头所形成的。徐×的伤情归于重伤。
×××人民检察院以为,被告人朱××无视别人生命,违法手法残暴,已构成成心杀人罪,虽因为其毅力以外的原因此没有形成被害人逝世,归于违法未遂,但根据刑法规则,朱××的社会损害极端严峻,不能从轻或减轻处分。 被告人朱××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现实和罪名无异议。辩解人高××提出的辩解定见是,被告人朱××,在违法进程中属违法未遂,且有系未成年人、认罪态度好等情节,应当从轻或减轻处分。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朱××,2011年前在××中学读书时就不学正路,常常调戏女生。2011年后转到××中学后,恶习依然不改。2013年4月27日晚,因为朱××姐姐不让其去看电影,他就躲在徐×家屋后,想等姐姐走后去看电影。听到陈××叫徐××端洗澡水时,恶习发生,乘徐××端洗澡水之际窜入被害人徐××家灶屋内欲偷看徐××洗澡,不料徐××没有洗澡。此刻朱××因为埋伏时刻较长,肚子痛苦,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又怕被认出来无脸见人,顿生恶念,欲将被害人徐×杀戮。在徐×家米缸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然窜到被害人死后,吹灭蜡烛,对其行凶挥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朱×越是逞凶,直至街坊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朱××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上诉现实,有公诉机关供给,并经庭审质证、认证事情挂号,法医根据查验鉴定书,公安局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示意图、相片,被害人徐×的报告、辨认笔录,被告人朱××的供述、辨认笔录等根据证明,足以认定。
法庭审理以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犯成心杀人罪的现实清楚,定性精确,根据充沛、的确,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则,构成成心杀人罪。辩解人高××提出的被告人朱××归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许减轻处分的定见契合法律规则予以采用,但其提出的被告人朱××的行为归于违法未遂也“应当”从轻或许减轻处分的定见与法律规则不符,不予采用。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则,判定如下: 被告人朱××犯成心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判定曾经先行拘押的,拘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不服本判定,可在接到判定书的第二日起10日内,经过本院或许直接向××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总结的相关内容。判定书一定要包括被告的相关身份信息,以及案子的状况,被申述的现实和理由,最重要的是法院的定见,也便是上文中说到的本院以为的内容,将作为最终承当职责的根据,当然,在审理进程中的根据、现实等状况也要记载在案。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听讼网进行在线律师咨询,咱们会针对您的问题及时回答。
成心杀人刑事判定书
×××××××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3)×刑初字××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朱××,男,于1996年12月5日出生于××乡××村,汉族,高三年级学生,就读于××中学,家住××乡××村××社××号。因涉嫌成心杀人罪,于2013年5月5日被××市公安局依法逮捕,现拘押在××市公安局看守所。
辩解人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2013]53号申述书指控被告人朱××犯成心杀人罪,于2013年5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本案触及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使检察员×××出庭支撑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解人(或许指定辩解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与诉讼。现已审理完结。
×××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于2013年4月27日晚,窜入被害人徐××(女)家中荫蔽在灶屋内想偷看其洗澡,后因徐××没有洗澡使其无法脱离、因为惭愧怕被认出而心生歹念,持刀将被害人徐×头部和手指多处砍伤。经法医和医师的鉴定结论和查看确诊记载证明,徐××面部被砍四刀(共缝了11针,留下显着疤痕),牙齿被砍掉两颗;头后部被砍三刀,许多头发被砍掉,并从一刀口中取出二片碎骨。左手的食、环、小三指被砍断,属徐××被砍时用手护头所形成的。徐×的伤情归于重伤。
×××人民检察院以为,被告人朱××无视别人生命,违法手法残暴,已构成成心杀人罪,虽因为其毅力以外的原因此没有形成被害人逝世,归于违法未遂,但根据刑法规则,朱××的社会损害极端严峻,不能从轻或减轻处分。 被告人朱××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现实和罪名无异议。辩解人高××提出的辩解定见是,被告人朱××,在违法进程中属违法未遂,且有系未成年人、认罪态度好等情节,应当从轻或减轻处分。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朱××,2011年前在××中学读书时就不学正路,常常调戏女生。2011年后转到××中学后,恶习依然不改。2013年4月27日晚,因为朱××姐姐不让其去看电影,他就躲在徐×家屋后,想等姐姐走后去看电影。听到陈××叫徐××端洗澡水时,恶习发生,乘徐××端洗澡水之际窜入被害人徐××家灶屋内欲偷看徐××洗澡,不料徐××没有洗澡。此刻朱××因为埋伏时刻较长,肚子痛苦,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又怕被认出来无脸见人,顿生恶念,欲将被害人徐×杀戮。在徐×家米缸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然窜到被害人死后,吹灭蜡烛,对其行凶挥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朱×越是逞凶,直至街坊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朱××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上诉现实,有公诉机关供给,并经庭审质证、认证事情挂号,法医根据查验鉴定书,公安局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示意图、相片,被害人徐×的报告、辨认笔录,被告人朱××的供述、辨认笔录等根据证明,足以认定。
法庭审理以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犯成心杀人罪的现实清楚,定性精确,根据充沛、的确,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则,构成成心杀人罪。辩解人高××提出的被告人朱××归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许减轻处分的定见契合法律规则予以采用,但其提出的被告人朱××的行为归于违法未遂也“应当”从轻或许减轻处分的定见与法律规则不符,不予采用。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则,判定如下: 被告人朱××犯成心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判定曾经先行拘押的,拘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不服本判定,可在接到判定书的第二日起10日内,经过本院或许直接向××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总结的相关内容。判定书一定要包括被告的相关身份信息,以及案子的状况,被申述的现实和理由,最重要的是法院的定见,也便是上文中说到的本院以为的内容,将作为最终承当职责的根据,当然,在审理进程中的根据、现实等状况也要记载在案。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听讼网进行在线律师咨询,咱们会针对您的问题及时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