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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抢劫罪是否有未遂、中止之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8 09:42
在刑法上规则的掠夺罪咱们应该都会了解一些,究竟现在掠夺的事情仍是许多的,掠夺现在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违法了,这也对整个社会的安全造成了很大的要挟。我国的刑法仍是规则了掠夺罪的一些违法构成的,咱们知道转化型掠夺罪是否有未遂、间断之分吗?今日听讼网小编就给咱们详细介绍下相关问题。
一.转化型掠夺罪的未遂、间断的学理观念
对转化型掠夺罪是否存在未遂,理论界存在必定和否定两种天壤之别的观念。否定说以为,在转化型掠夺罪中,只存在此罪向彼罪转与不转的问题,只需行为转化成掠夺罪,就一概为掠夺既遂。简言之,只需行为人施行了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转化型掠夺罪便是既遂。[1]必定说则以为,转化型掠夺罪已然现已转化成掠夺罪,违法形状就应当依照一般掠夺罪的违法形状来确认,因而和一般掠夺罪相同存在未遂形状。[2]咱们比较拥护必定说的观念,即转化型掠夺罪应以一般掠夺罪的违法形状来确认,但需求指出的是,实际上转化型掠夺罪的违法形状只要既遂、未遂和间断三种,不存在准备形状。详细理由如下:
二.从刑法理论剖析,转化型掠夺罪存在未遂形状
(1)从违法形状视点剖析,转化型掠夺罪只要既遂、未遂、间断三种形状。咱们从转化型掠夺罪的建立条件来剖析:一是行为人先施行了偷盗、争夺、欺诈行为;二是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三是施行暴力或以暴力要挟的意图是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根据。根据上述三个要件,首要,转化型掠夺罪已施行了偷盗等先行行为,且具有当场施行暴力或以暴力相要挟的客观条件,明显行为人因“现已着手施行违法”而不可能存在违法准备形状。其次,转化型掠夺罪从根本违法行为(偷盗等)到施行新的行为(暴力、钳制),重新的行为开端到完结又需求必定的时刻和空间,在整个转化过程中因时刻、空间存在的必定,也就导致存在违法间断或未遂的可能性。
(2)罪刑相适应准则要求对转化型掠夺罪应区别既未遂形状。转化型掠夺罪也是成心违法的一种。成心违法过程中的各种违法形状,因为主客观要件的不同,它们的社会损害程度也不一致,刑法对此相应规则了不同的刑事责任。区别转化型掠夺违法的既遂和未遂,其意图是区别违法行为社会损害性的巨细,从而为确认其所应承当的刑事责任供给根据。与一般掠夺违法比较,转化型掠夺违法的行为人在违法性质转化前,片面上具有的是偷盗、欺诈、争夺的成心,并非一开端就具有侵略被害人人身权利的成心,因而与一般掠夺违法比较,片面恶性程度较小。假如对转化型掠夺违法不管成果均确以为既遂,似有对转化型掠夺违法加剧处分的嫌疑,与罪刑相适应准则的根本精力相悖。
三.《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并没有否定未遂形状的存在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则了偷盗、欺诈、争夺转化为掠夺罪的条件,契合法定条件的就以掠夺罪科罪处分。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仅仅是转化型掠夺罪建立的标志,并不能以此来否定既遂、未遂形状的区别。构成掠夺罪是对行为性质的界定,与违法形状的确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仅仅此罪与彼罪的一种规则,在确认偷盗等行为转化为掠夺罪之后,依然需求考虑对转化后的掠夺行为确认既未遂的问题,而不是说行为一旦契合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则的三个要件就既遂了。需求指出的是,以为转化型掠夺罪不存在未遂形状的观念其实是将转化行为自身看作掠夺罪的既遂建立条件,而没有认识到转化行为仅仅导致整个行为性质的改动,即由偷盗罪等转化为掠夺罪,但不能阻却掠夺罪既遂、未遂形状的区别。
以上便是小编给咱们介绍的有关的有关掠夺罪的介绍了,其实掠夺罪尽管说在学理上仍是有很大的争议,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判案的时分仍是大都依照司法考试的观念的,咱们能够多多了解下相关的学说和法律规则,必定要遵法,一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咱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话能够来听讼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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