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登记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4 23:34涉外离婚条件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成婚,适用婚姻订立地法令,离婚适用受理案子的法院地点地法令”。
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含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选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准则,以受理离婚案子的法院地点国家(区域)的法令为准据法。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离婚案子由中王法院受理的,适用中王法。由其他国家(区域)的法院受理的,适用相应的国家(区域)的法令。
一、离婚挂号条件
1、珠海市户籍居民与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一起到珠海市民政局婚姻挂号处处理离婚挂号。
2、当事人在中国内地婚姻挂号机关或许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理成婚的。
二、离婚挂号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有用证件:
1、珠海市户籍居民:自己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
2、香港居民:港澳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
3、澳门居民:港澳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
4、台湾居民: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陆通行证或许其他有用游览证件、自己在台湾区域寓居的有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
5、华裔:自己的有用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
6、外国人: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的世界游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
(二)成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两边当事人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两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明以及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定见)。
三、离婚挂号的程序
1、要求离婚的夫妻两边一起到珠海市婚姻挂号处提出请求;
2、当事人两边填写《请求离婚挂号声明书》,并在婚姻挂号员面前在《请求离婚挂号声明书》“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纹;
3、当事人两边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赞同协议内容的志愿,并在婚姻挂号员面前在《离婚挂号协议书》签名或按指纹;
4、两边当事人向婚姻挂号员宣读离婚挂号声明书;
5、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布景为赤色或蓝色);
6、婚姻挂号机关对处理离婚挂号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资料进行检查,契合离婚条件的,予以挂号,发给离婚证;
7、当事人须交纳离婚挂号费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