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尸检?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9 04:16
患者逝世,医患两边当事人不能承认死因或许对死因有贰言的,应当在患者逝世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有尸身冻存条件的,能够延伸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赞同并签字。尸检应当由依照国家有关规则获得相应资历的安排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医疗事故争议两边当事人能够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能够委派代表调查尸检进程。
弥补常识:
一、中华医学会尸检受理规矩
1、有必要遵循国家有关规则受理尸检;
2、受理尸检规模包含①一般病理尸检;②触及医、患争议的尸检(由卫生行政主管部分指定的尸检安排施行)。
3、受理尸检部分应是具有独立尸检才能的①医院病理科;②医学院校的病理学教研室;经医政部分注册的病理学确诊中心。
4、掌管尸检(主检)人员应是接受过尸检练习、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病理学医师或病理学教师,必要时,约请法医参加尸检。
5、请求或托付尸检方,包含①有关医院;②卫生行政部分;③司法机关;④死者的亲属或代理人;⑤被受理尸检方认可的其他请求或托付方。
6、请求或托付尸检方有必要向受理尸检方递送有关资料。
(1)死者的逝世证明。
(2)有请求或托付主当事人签名、担任人签名和加盖托付单位公章的尸检请求书托付书。
(3)逐项仔细填写的尸检请求书(包含死者的临床资料关键和其他需求阐明的状况)。
7、死者亲属或代理人签署阐明尸检有关事项的《死者亲属或代理人托付尸检知情赞同书》(由受理尸检方拟定),并承认以下事项。
(1)赞同有关受理尸检安排对死者进行尸检。
(2)授权掌管尸检人员依据实际需求承认尸检的术式、规模、脏器或安排的取留及其处理方式。
(3)掌管尸检人员担任遗传尸检后的体表切断缝合,不参加尸检后遗体的其它安顿事项。
(4)清晰新生儿和围生期胎儿尸检后的尸身处理办法。
(5)赞同对尸检进程进行必要的拍摄、录像,并承认是否赞同教育示教。
(6)尸检病理学确诊陈述书可供给死者所患的首要疾病和死因;难以做出清晰定论时,可仅提交病理描述性尸检陈述。
(7)尸检病理学确诊陈述书发送给托付尸检方。
(8)下列状况的尸检可不受理。
①托付尸检手续不齐备者(包含未按规矩交纳尸检费用者)。
②拒签《死者亲属或代理人托付尸检知情赞同书》者《包含关于尸检的术式、规模、脏器或安排的取留及其处理方式等持有贰言,然后影响尸检施行和尸检定论构成者》。
③托付尸检方与受理尸检方就触及尸检的某些重要问题未能到达协议者。
④死者逝世超越48h未经冷冻或冷冻超越7d者。
⑤疑因或确因烈性流行症逝世的病例,尸检方不具有相应尸检设备条件者。
⑥因其他状况不能受理者[3]。
二、尸身解剖须知
1.一般尸身解剖的病例由医师填写正规的尸身解剖请求单,并由家族签名赞同解剖。
2.医教部加盖赞同解剖公章。
3.医疗纠纷病例,有必要有医疗单位和家族要求的尸身解剖托付书,托付书需签名或加盖公章。
4.医疗纠纷病例,有必要经医教部赞同并办好全部必要的手续,如尸身处理,按规则交费。
5.有必要供给具体的病历资料。
6.特殊状况去外单位、外地尸检时需由托付单位和个人付出交通、解剖人员过期餐费用。
弥补常识:
一、中华医学会尸检受理规矩
1、有必要遵循国家有关规则受理尸检;
2、受理尸检规模包含①一般病理尸检;②触及医、患争议的尸检(由卫生行政主管部分指定的尸检安排施行)。
3、受理尸检部分应是具有独立尸检才能的①医院病理科;②医学院校的病理学教研室;经医政部分注册的病理学确诊中心。
4、掌管尸检(主检)人员应是接受过尸检练习、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病理学医师或病理学教师,必要时,约请法医参加尸检。
5、请求或托付尸检方,包含①有关医院;②卫生行政部分;③司法机关;④死者的亲属或代理人;⑤被受理尸检方认可的其他请求或托付方。
6、请求或托付尸检方有必要向受理尸检方递送有关资料。
(1)死者的逝世证明。
(2)有请求或托付主当事人签名、担任人签名和加盖托付单位公章的尸检请求书托付书。
(3)逐项仔细填写的尸检请求书(包含死者的临床资料关键和其他需求阐明的状况)。
7、死者亲属或代理人签署阐明尸检有关事项的《死者亲属或代理人托付尸检知情赞同书》(由受理尸检方拟定),并承认以下事项。
(1)赞同有关受理尸检安排对死者进行尸检。
(2)授权掌管尸检人员依据实际需求承认尸检的术式、规模、脏器或安排的取留及其处理方式。
(3)掌管尸检人员担任遗传尸检后的体表切断缝合,不参加尸检后遗体的其它安顿事项。
(4)清晰新生儿和围生期胎儿尸检后的尸身处理办法。
(5)赞同对尸检进程进行必要的拍摄、录像,并承认是否赞同教育示教。
(6)尸检病理学确诊陈述书可供给死者所患的首要疾病和死因;难以做出清晰定论时,可仅提交病理描述性尸检陈述。
(7)尸检病理学确诊陈述书发送给托付尸检方。
(8)下列状况的尸检可不受理。
①托付尸检手续不齐备者(包含未按规矩交纳尸检费用者)。
②拒签《死者亲属或代理人托付尸检知情赞同书》者《包含关于尸检的术式、规模、脏器或安排的取留及其处理方式等持有贰言,然后影响尸检施行和尸检定论构成者》。
③托付尸检方与受理尸检方就触及尸检的某些重要问题未能到达协议者。
④死者逝世超越48h未经冷冻或冷冻超越7d者。
⑤疑因或确因烈性流行症逝世的病例,尸检方不具有相应尸检设备条件者。
⑥因其他状况不能受理者[3]。
二、尸身解剖须知
1.一般尸身解剖的病例由医师填写正规的尸身解剖请求单,并由家族签名赞同解剖。
2.医教部加盖赞同解剖公章。
3.医疗纠纷病例,有必要有医疗单位和家族要求的尸身解剖托付书,托付书需签名或加盖公章。
4.医疗纠纷病例,有必要经医教部赞同并办好全部必要的手续,如尸身处理,按规则交费。
5.有必要供给具体的病历资料。
6.特殊状况去外单位、外地尸检时需由托付单位和个人付出交通、解剖人员过期餐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