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登记注册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15:40
程序1、改制挂号应提交的文件、材料拟改制企业采纳赎买、收买、拍卖、注资运营等方法施行改制,可挂号为有限职责公司。企业按公司建立挂号提交文件和材料,工商部门按改变挂号程序处理挂号注册手续。以赎买方法改建为有限公司应提交以下挂号文件和材料:(1)公司称号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材料①股东签署的企业称号预先核准请求书;②企业改制计划;③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④改制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⑤称号查询材料。(2)处理公司改变挂号应提交的文件、材料①企业财物赎买合同;②企业全体财物评价陈述;③同级人民政府赞同企业改制的批复;④同级政府财物管理部门对转制企业财物评价成果承认文件(无财物管理部门的可由政府替代);⑤提交有限公司建立挂号的有关文件、材料:a公司建立挂号请求书;b公司章程;c董事、监事、司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d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e居处证明(企业改制后居处不变的可免交居处证明),f法定验资组织出具的验资证明;g由银行出具的金融债权保全证明(企业有大银行贷款时出具);h公司股东会对转制企业债款承当归还职责的决议书;i企业完税证明;j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正、副本;k企业印章;l企业改制后,居处、运营范围不变的,则原企业前置批阅在有效期内的,仍可作为挂号注册根据。但现行法律法规规则有必要从头处理的在外。
以收买、吞并、注资运营改制挂号为有限公司的,可参照上述赎买方法处理挂号。(3)以赎买、收买、吞并、注资运营改制挂号为其他类型企业的,按拟改变的企业类型处理挂号。(4)以其他方法改制处理挂号的有关规则。①吸收吞并的一般规则。被吸收吞并的企业刊出挂号与吞并保存的企业改制挂号应一起处理。②关于收买、吞并的一般规则:(a)被收买、被吞并企业不要求处理刊出而需持续运营的,可保存法人资格,挂号为收买、吞并方的部属法人企业(子公司)。(b)被外商出资企业收买、吞并的内资企业,应改变挂号为外商出资企业出资的企业;被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收买、吞并的,应处理改变挂号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分支组织。2、改制挂号程序(1)处理称号预先核准。改制企业请求人提交处理称号预先核准的挂号材料,直接向市工商局处理挂号注册,不需经分局受理。市局受理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赞同核准或驳回的答复。(2)改制企业请求人提交改变挂号手续完备的,先向当地工商分局提出挂号请求。分局受理后,以为材料完备的,由主管分局长加具受理定见,在2个工作日内报市局批阅。市局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给予核准挂号或驳回的答复。(3)核准注册后,回收原企业经营执照及印章。3、改制后有关问题的处理(1)企业改制挂号为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则①改制为公司后,其改变挂号和刊出挂号以及建立分公司依照《公司法》及《公司挂号管理条例》处理。②企业全体改建为公司的,应将其部属企业同时归入改制计划(应在企业财物评价陈述中列明),改建为子公司或分公司。对归入企业改制计划的部属企业法人,在改制之前,不得持续对外出资或建立分支组织。③对下列景象的改制企业,核发不超越一年有效期的经营执照。a企业原获得的专项批阅需处理更名等手续的,期限企业一年内处理有关改变手续。b原企业部属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归入改制计划的,期限一年改建为子公司或分公司。对不归入改制计划的部属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要求处理改变主管部门或刊出挂号手续。(2)企业改制为其它类型企业的,原企业部属企业及分支组织按所挂号企业类型相应进行从头挂号。4、挂靠企业脱钩从头挂号注册脱钩企业应先处理原企业刊出挂号,再按拟建立的企业类型(如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处理从头建立挂号。脱钩企业处理刊出挂号应提交材料:(1)企业请求刊出挂号注册书》。(2)《脱离挂靠联系协议》。(3)主管部门出具挂靠证明文件(镇区属企业由镇府出具)。(4)提交税务完税证明。(5)银行销户证明。(6)缴交企业印章。(7)经营执照正、副本。(8)清算陈述。材料
以收买、吞并、注资运营改制挂号为有限公司的,可参照上述赎买方法处理挂号。(3)以赎买、收买、吞并、注资运营改制挂号为其他类型企业的,按拟改变的企业类型处理挂号。(4)以其他方法改制处理挂号的有关规则。①吸收吞并的一般规则。被吸收吞并的企业刊出挂号与吞并保存的企业改制挂号应一起处理。②关于收买、吞并的一般规则:(a)被收买、被吞并企业不要求处理刊出而需持续运营的,可保存法人资格,挂号为收买、吞并方的部属法人企业(子公司)。(b)被外商出资企业收买、吞并的内资企业,应改变挂号为外商出资企业出资的企业;被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收买、吞并的,应处理改变挂号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分支组织。2、改制挂号程序(1)处理称号预先核准。改制企业请求人提交处理称号预先核准的挂号材料,直接向市工商局处理挂号注册,不需经分局受理。市局受理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赞同核准或驳回的答复。(2)改制企业请求人提交改变挂号手续完备的,先向当地工商分局提出挂号请求。分局受理后,以为材料完备的,由主管分局长加具受理定见,在2个工作日内报市局批阅。市局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给予核准挂号或驳回的答复。(3)核准注册后,回收原企业经营执照及印章。3、改制后有关问题的处理(1)企业改制挂号为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则①改制为公司后,其改变挂号和刊出挂号以及建立分公司依照《公司法》及《公司挂号管理条例》处理。②企业全体改建为公司的,应将其部属企业同时归入改制计划(应在企业财物评价陈述中列明),改建为子公司或分公司。对归入企业改制计划的部属企业法人,在改制之前,不得持续对外出资或建立分支组织。③对下列景象的改制企业,核发不超越一年有效期的经营执照。a企业原获得的专项批阅需处理更名等手续的,期限企业一年内处理有关改变手续。b原企业部属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归入改制计划的,期限一年改建为子公司或分公司。对不归入改制计划的部属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要求处理改变主管部门或刊出挂号手续。(2)企业改制为其它类型企业的,原企业部属企业及分支组织按所挂号企业类型相应进行从头挂号。4、挂靠企业脱钩从头挂号注册脱钩企业应先处理原企业刊出挂号,再按拟建立的企业类型(如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处理从头建立挂号。脱钩企业处理刊出挂号应提交材料:(1)企业请求刊出挂号注册书》。(2)《脱离挂靠联系协议》。(3)主管部门出具挂靠证明文件(镇区属企业由镇府出具)。(4)提交税务完税证明。(5)银行销户证明。(6)缴交企业印章。(7)经营执照正、副本。(8)清算陈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