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广州市IC卡暂住证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9 01:09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广州市IC卡暂住证收费标准的批复
(粤价〔2006〕238号)
广州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市物价局《关于下降IC卡暂住证收费标准的请示》(穗价〔2006〕124号)悉。依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办理条例》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暂住证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告诉》(计价格〔2002〕633号)规则,经省人民政府赞同,现批复如下:
一、赞同广州市IC卡暂住证(含集成电路卡)收费标准自2006年10月1日起由每张20元下降为每张10元。请广州市严厉依照“出入两条线”的要求,进一步标准IC卡暂住证的收费办理,实在减轻大众担负。
二、请告诉有关收费单位到当地物价部分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施行收费公示。运用省财政部分一致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收费收入托付银行代收、按规则施行“出入两条线”办理。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发布部分:广东省其他组织 发布日期:2006年09月29日 施行日期:2006年10月01日 (地方法规)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