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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15:39

(一)本罪与非罪的边界
榜首,严厉确定淫秽物品的规模。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括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第二,严厉掌握传达的概念。关于个人保藏或许在亲朋间传达的,应予以批判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本钱罪。
第三,严厉掌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二)本罪与制造、仿制、出书、贩卖、传达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边界
两罪之间有着显着的差异,首要表现在:传达淫秽罪在片面上没有以牟利为意图。然后罪有必要以牟利为意图。前罪作为一个新罪名而独立存在,其实际意义在一补偿后一罪在片面上约束过于严厉的缺乏。使传达淫秽物品违法不管片面是否存在以牟利为意图,都将遭到惩罚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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