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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01:12

宁津县生育稳妥报销流程
一、就医存案
契合条件的育龄妇女生育/流产前或住院期内,应到生育稳妥处或电话告诉存案,并收取相关手续。参保员工回客籍等特别景象到非定点医疗组织临产的,须经生育稳妥经办组织同意并收取申请表。
二、待遇批阅及拨付
1.生育报销:
育龄妇女生育后,须在出院之日起15日内,持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出世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稳妥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申请表、住院发票及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确诊证明书等相关材料报县生育稳妥处处理报销结算。
2.流产报销:
育龄妇女流产后,须在流产之日起3日内,持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生育稳妥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申请表、发票及费用清单、门诊病历/病例复印件、确诊证明书等相关材料报县生育稳妥处处理报销结算。
3.男员工医疗补助金结算:
参与生育稳妥的男员工爱人无工作单位的,男员工依照生育医疗费最高限额规范的50%享用生育补助金,低于最高限额规范50%的,据实报销。报销时须别的供给男员工单位证明、女方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无业证明、男员工爱人生育医疗补助金申请书(单位盖章)。
4.批阅拨付:
每月18号前由经办人员进行初审并打印报销汇总明细,复审人员复核后一致于每月20日报分担局长、局长批阅。批阅后由结算中心一次性拨付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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