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一房二卖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房屋应该归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5 11:14
一房二卖,卖方均只与买方签定了买卖合同,未处理房产过户。那么,此刻一房二卖的法令结果什么?房子应该归谁?下面就由听讼网为您收拾相关常识,欢迎阅览!
案情介绍
2007年,宋某将未办产权证的自有房子以19万价格卖予刘某,刘某寓居一年后回老家日子,宋某以600一月回租,2011年宋某又与陈某签定卖方合同,以20万元卖予陈某。
争议焦点
两份合同的效能,房子所有权归属?
法院判定
宋某与刘某和陈某签定的合同系各方实在意思表明,均合法有用,因为宋某与刘某签定合同在前,故宋某应帮忙刘某处理房子过户手续。陈某持续实行房子买卖合同的理由弥补了,法院不予支撑,但宋某应返还陈某购房款,并承当违约金。
律师观念
本案归于一房二卖,且均未处理过户挂号,故不发作物权变化的法令效能,可是两份合同系各方实在意思表明,均合法有用,因为宋某与刘某签定的卖房合同建立在前,刘某有权要求持续实行合同,宋某应帮忙处理产权挂号。宋某和陈某签定合同在后,不能要求持续实行合同,可是宋某应返还陈某购房款,并承当违约金。
法令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不动产品权的建立、改变、转让和消除,经依法挂号,发作效能;未经挂号,不发作效能,但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十四条:不动产品权的建立、改变、转让和消除,依照法令规则应当挂号的,自记载于不动产挂号簿时发作效能。
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缔结有关建立、改变、转让和消除不动产品权的合同,除法令还有规则或许合同还有约好外,自合同建立时收效;未处理物权挂号的,不影响合同效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
第十五条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缔结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则的无效景象,买受人因不能依照合同约好获得标的物所有权,恳求追查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