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款合同范本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2 14:54银行告贷合同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公路
告贷人:
居处(地址):
法定代表人:
告贷人:
居处(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定时刻:年月日
签定地址:
告贷人因公路建造项目,向告贷人请求人民币告贷万元,期限为
年。依据我国有关法令规则,经两边当事人持平洽谈,自愿签定本告贷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界说与解说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意义:
1.1.1“银行运营日”指告贷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终一个月的20日。
1.1.3“告贷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告贷的人,包含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告贷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处理告贷的银行,包含经办告贷和施行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告贷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告贷的期间,包含推延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告贷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偿还告贷的期间,包含告贷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答应告贷人拖延实行责任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公路。
1.1.9“建造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之日。
1.1.10“运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运用开端至运营期完毕。
1.1.11“竣工”指竣工陈说经有关部门赞同,项目交付运用。
1.1.12“本钱超标”指项目建造出资(包含固定资产开销和流动资金开销)超标。
1.1.13“预备费”包含根本预备费和提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出资中由出资者认缴的非债款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确保本合同的实行而签署的保函、确保、典当合同、质押合持平。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便利,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意义。
第二条告贷人陈说与确保
2.1告贷人是依法建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缔结和实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现已获得有关批复文件,包含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陈说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许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许诺书等一切应该获得的政府赞同文件;
2.3向告贷人供给本项目下的赞同其告贷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造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给合同、技术咨询合持平;
2.4本合同项下万元的项目资本金如期、足额到位;
2.5向告贷人供给本项意图其他建造资金的告贷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许诺书;
2.6在总出资中单列百分之的预备费用于敷衍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或许引起的本钱超标;
2.7本合同项下告贷人的债款与告贷人其他
债款处于持平位置(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2.8在商洽、签署、实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告贷人供给的有关材料实在、完好、精确;
2.9现在无严重经济纠纷发作。第三条告贷
3.1告贷人赞同向告贷人供给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告贷。
3.2本合同项下的告贷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造。
3.3本合同项下告贷期限共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3.4在告贷期限内,告贷的实践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告贷人赞同的欠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欠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告贷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用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而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则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则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告贷人赞同。
4.2本合同项下的告贷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告贷人提款之日起,按实践告贷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含第一天,除掉最终一天)。
4.3告贷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告贷人计收利息。告贷到期,利随本清。
第十条告贷人许诺
10.1依照本合同的约好,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告贷;
10.2对得悉的告贷人项目建造、财务收支等状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改变、免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私行改变或免除本合同。确需改变、免除的,必须经两边洽谈一致。合同改变、免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丢失的权力;合同免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则的争议处理条款。
11.2告贷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力、责任的,受让方必须经告贷人承认并接受本合同项下告贷人的悉数权力和责任;有确保人的,应获得确保人的赞同或另行供给令告贷人满足的担保。在告贷人与受让方的债款转让协议收效前,本合同仍然有用。
第十二条稳妥
12.1告贷人应在本合同收效后日内向告贷人认可的稳妥公司处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稳妥。险种为险、险、险;稳妥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意图总价值持平;稳妥期限应不短于告贷期限,并依据有关规则续保,直至告贷还清停止。
12.2稳妥费由告贷人担负,稳妥单由告贷人保管,稳妥单为本合同附件;告贷人有权向告贷人追偿为保护本身利益而代付的稳妥费用及有关开销。
12.3在本合同有用期内,若项目发作投保范围内的丢失,告贷人应将其所得稳妥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则的根本结算账户,由假贷两边洽谈决议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正或提早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告贷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告贷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告贷人付出未提取告贷金额部分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13.2告贷人未按本合同约好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告贷每日计收万分之的利息,对未付出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告贷人未按合同规则的用处运用告贷的,告贷人对违约运用部分计收万分之的利息。
13.4告贷人违背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则的,应向告贷人付出告贷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5告贷人违背本合同第7.4条规则的,应向告贷人付出移用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6告贷人违背本合同条款约好,状况严重,致使告贷人以为或许危及告贷安全的,告贷人有权撤销没有发放的告贷,并提早回收现已发放的部分或许悉数告贷。不能回收的,视为告贷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则计收利息。
13.7发作第13.6条规则的景象的,告贷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公路收费权。
13.8告贷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则偿还告贷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告贷人有权从告贷人在告贷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一切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告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告贷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
13.9.1收到欠据后,无正当理由推延放款的;
13.9.2无故提早回收告贷的。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
14.1假贷两边在实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作争议的,应当经过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实行中的任何告诉和交流均应直接送交,或许选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可是采纳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过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法补寄对方。
15.2本合同实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刻为送交时刻。
15.3本合同两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改变,应立即告诉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两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许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收效,至本合同项下一切敷衍金钱悉数清偿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两边另行约好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持平法令效力。
告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告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一: 许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