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消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8 17:38
法令咨询:
上一年9月,她将一套搁置房子对外出租了,租期一年,现在租期现已超过了近两个月,可打租客的电话,不是关机便是没人接,这个租客一向不见踪影,导致自己进退维谷。面临这种状况,她又不敢私行将租客留在房里的物品搬走,怕到时候屋内的东西丢了说不清楚。自己究竟该怎么办呢?
专家回复:
依照法令规则,房子租借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若持续运用房子,在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状况下,则原租借合同持续有用,但租借期限为不定期租借,出租人能够随时要求免除租借合同。承租人在租借合同到期后既不交纳租金又不腾空房子,承租人的行为现已构成违约,出租人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付出拖欠的租借费用,并免除其与承租人签定的租借合同。出租人也可在起诉前,经过书面催告的方法要求承租人在规则时刻内实行相关责任,以及奉告未实行责任将发生的法令结果。
相关法令知识:
租借合同的免除条件:租借合同除了到期主动免在外,还有以下几种景象:
一、一方严峻违背租借合同,严峻影响缔结合同所希望的意图,另一方免除合同不仅是对违背租借合同方的赏罚,也是尽量削减丢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保护本身合法权益的法令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好的时刻实行合同,在答应的合理延伸时刻内仍未实行合同,形成收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实行,致一方丢失并持续扩展丢失。
三、因发现不行抗力致合同无法实行或部分无法实行,这种状况是指法令上规则的是签定合同的两边当事人在签定合一起不能预见,且不行抵抗的事情。
四、在合同实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好的免除合同的景象,因为这种景象的发生,导致一方或两边的丢失,如不及时免除合同,丢失将会持续扩展。
五、不定期的租借合同,两边当事人均可随时免除租借合同。
六、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则“租借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许健康的,即便承租人缔结合一起明知该租借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依然能够免除合同。
七、未征得出租人赞同,承租人施行下列行为之一:1、转租;2、出借;3、典当;4、拆解;5、转让。
上一年9月,她将一套搁置房子对外出租了,租期一年,现在租期现已超过了近两个月,可打租客的电话,不是关机便是没人接,这个租客一向不见踪影,导致自己进退维谷。面临这种状况,她又不敢私行将租客留在房里的物品搬走,怕到时候屋内的东西丢了说不清楚。自己究竟该怎么办呢?
专家回复:
依照法令规则,房子租借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若持续运用房子,在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状况下,则原租借合同持续有用,但租借期限为不定期租借,出租人能够随时要求免除租借合同。承租人在租借合同到期后既不交纳租金又不腾空房子,承租人的行为现已构成违约,出租人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付出拖欠的租借费用,并免除其与承租人签定的租借合同。出租人也可在起诉前,经过书面催告的方法要求承租人在规则时刻内实行相关责任,以及奉告未实行责任将发生的法令结果。
相关法令知识:
租借合同的免除条件:租借合同除了到期主动免在外,还有以下几种景象:
一、一方严峻违背租借合同,严峻影响缔结合同所希望的意图,另一方免除合同不仅是对违背租借合同方的赏罚,也是尽量削减丢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保护本身合法权益的法令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好的时刻实行合同,在答应的合理延伸时刻内仍未实行合同,形成收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实行,致一方丢失并持续扩展丢失。
三、因发现不行抗力致合同无法实行或部分无法实行,这种状况是指法令上规则的是签定合同的两边当事人在签定合一起不能预见,且不行抵抗的事情。
四、在合同实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好的免除合同的景象,因为这种景象的发生,导致一方或两边的丢失,如不及时免除合同,丢失将会持续扩展。
五、不定期的租借合同,两边当事人均可随时免除租借合同。
六、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则“租借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许健康的,即便承租人缔结合一起明知该租借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依然能够免除合同。
七、未征得出租人赞同,承租人施行下列行为之一:1、转租;2、出借;3、典当;4、拆解;5、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