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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法定结婚年龄特殊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7 14:15

少数民族法定成婚年纪特别规则有哪些?下面听讼网小编收拾了相关内容,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从各地现有的各种补充规则或变通规则来看,关于成婚年纪,各自治当地均规则:“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一同,各自治当地的有关规则也略有不同,...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少数民族法定成婚年纪特别规则有哪些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从各地现有的各种补充规则或变通规则来看,关于成婚年纪,各自治当地均规则:“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一同,各自治当地的有关规则也略有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第一类是在“补充规则”中既规则成婚年纪,又明确提出发起晚婚。
这是大都自治当地的做法。例如:1982年实施的《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则》规则:“发起晚婚,实施计划生育”。自1984年1月起试行的《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变通规则》规则:“晚婚晚育应予鼓舞。”1985年同意试行的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规则(试行)》也规则:“发起晚婚晚育”。
一、第二类是只规则成婚年纪,而考虑到当地民族的实际情况,未明确提出晚婚,如1989年实施的《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成婚年纪变通规则》就只规则了婚龄。
三、第三类是没有规则晚婚,但针对本民族、本当地的风俗,明文制止早婚。
如1988年10月第2次批改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则》规则:少数民族公民的成婚年纪,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制止未达成婚年纪的男女预先订亲。
还有一些自治当地考虑到本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少数民族和汉族的成婚年纪,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方法,如1988年修改正的《内蒙古自治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则》规则: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的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成婚年纪,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汉族男女同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男女成婚的,汉族一方年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则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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