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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转让是否必须有完税证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9 21:08

关于股权转让咱们终究是否有必要要有必定的完税证明呢?咱们详细需求什么呢?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税务总局正式下发文件,清晰个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缴相关问题。这首要是为了阻塞税收处理中的缝隙。
文件规则,个人股权转让完结买卖今后,负有交税责任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责任的受让方,应到税务机关处理交税申报个人所得税,并获得完税证明,再到工商行政处理部门处理改变手续。
现在,我国对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按“转让产业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可是,因为大多数交税人和扣缴责任人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还比较生疏,不依法实行交税责任和扣缴责任的现象比较常见。
“而个人股权转让具有偶发性和隐蔽性,转让价格又带有主观性,税务机关在税收处理中存在必定难度。”这位负责人说,为了阻塞税收处理中的缝隙,税务总局下发了这份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处理的告诉,对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涉税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则。
文件清晰,股权转让买卖各方签定股权转让协议,但没有完结股权转让买卖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处理部门请求股权改变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化状况陈述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完结股权转让买卖今后,负有交税责任或代扣代缴责任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交税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据或免税、不纳税证明,到工商行政处理部门处理股权改变登记手续。
我国现已发作的最大股权转让交税事例,是北京大中电器创建人张大中因把自己所持股权转让给国美电器而交纳了5.6亿元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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