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直诉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5 17:06
许多身边的朋友问起我,直诉是什么?检察院直诉是什么意思?小编今日收拾了少许关于直诉,检察院直诉的相关。下面听讼网小编就为您细心介绍关于检察院直诉的法令常识。
“什么是直诉案子”?
“直诉”是指公安机关处理取保后,直接写起诉定见书时同时报起诉科,不通过批捕环节,实践中称直诉,一般是指判缓刑的当事人。
一是指中国古代法令中的诉讼准则,是古代冤案救助准则的一种。
在中国古代,有冤情的当事人或近亲属,为伸冤情,直接将案子陈说于皇帝,期望皇帝亲身受理冤案并予以公平审判。这种直诉准则,是一般诉讼程序的弥补,对错常状况下运用的一种特别申述准则。但在我国古代,由中心司法机关或皇帝钦派官员受理和审理的自上而下直接发现问题直接进行审理的状况更为常见。在现代社会中最高法院派出的巡回法庭,就有古代直诉准则的影子。
在我国历史上,直诉准则关于纠正冤假错案,惩治贪官蠹役,发挥着积极效果。直诉对当地官员有必定的震慑效果,有利于中心对当地的有用操控。所有这些,就为中国古代直诉准则的存在供给了合理性依据。
二是指我国现代司法准则中,没有通过批准拘捕程序而对违法嫌疑人采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后,直接移交检查起诉的刑事案子。
一般来说,这些案子都是案情简略,情节细微,违法嫌疑人片面恶性不大,损害程度不大,不需求拘押,或许会被判处缓刑的案子。详细程序是:公安机关在侦办结束后,直接向检察院提交起诉定见书,一起将檀卷移交给检察院检查起诉,由后者向法院提起公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1条:在侦办过程中,发现不应对违法嫌疑人追查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案子;违法嫌疑人已被拘捕的,应当当即开释,发给开释证明,而且告诉原批准拘捕的人民检察院。
实践中直诉主要有两种:一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检察机关检查之后以为没有拘捕必要决议不予拘捕,从而移交起诉;二是公、检两机关通过事前充沛的和谐与洽谈,联合拟定规范性文件,遇到契合直诉条件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不经提请批捕程序而直接将其移交起诉。例如风险驾驭案子一般适用直诉。
依据《刑事诉讼法》159、160、161条规则,在案子侦办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办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定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定见的,应当附卷。在侦办机关写出起诉定见书,连同檀卷资料、依据同时移交同级人民检察院检查决议时,还要将案子移交状况奉告违法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三是指当事人直诉案子,也称被害人提起的自诉案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自诉案子包含下列案子: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子;
(二)被害人有依据证明的细微刑事案子;
(三)被害人有依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略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查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不予追查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子。
第105条:人民法院关于自诉案子进行检查后,依照下列景象别离处理:
(一)违法事实清楚,有满足依据的案子,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少罪证的自诉案子,假如自诉人提不出弥补依据,应当压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许裁决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许未经法庭答应半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依据有疑问,需求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191、192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依据有疑问的,能够宣告休庭,对依据进行调查核实。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请求告诉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请求从头判定或许勘验)。
法院对自诉案子,能够进行调停;自诉人在宣告判定前,能够同被告人自行宽和或许撤回自诉。本法第204条第3项规则的案子不适用调停。
法院审理自诉案子的期限,被告人被拘押的,至迟不得超越3个月;未被拘押的,应当在受理后6个月以内宣判。
又依据第207条,自诉案子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能够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则
总结
简言之,检察院直诉是指便是直接侦办并提起公诉。以上是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的关于“检察院直诉”的相关常识。而法令相关常识十分复杂,需求专人辅导解说,假如您尚有疑虑,本网站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法令咨询。
“什么是直诉案子”?
“直诉”是指公安机关处理取保后,直接写起诉定见书时同时报起诉科,不通过批捕环节,实践中称直诉,一般是指判缓刑的当事人。
一是指中国古代法令中的诉讼准则,是古代冤案救助准则的一种。
在中国古代,有冤情的当事人或近亲属,为伸冤情,直接将案子陈说于皇帝,期望皇帝亲身受理冤案并予以公平审判。这种直诉准则,是一般诉讼程序的弥补,对错常状况下运用的一种特别申述准则。但在我国古代,由中心司法机关或皇帝钦派官员受理和审理的自上而下直接发现问题直接进行审理的状况更为常见。在现代社会中最高法院派出的巡回法庭,就有古代直诉准则的影子。
在我国历史上,直诉准则关于纠正冤假错案,惩治贪官蠹役,发挥着积极效果。直诉对当地官员有必定的震慑效果,有利于中心对当地的有用操控。所有这些,就为中国古代直诉准则的存在供给了合理性依据。
二是指我国现代司法准则中,没有通过批准拘捕程序而对违法嫌疑人采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后,直接移交检查起诉的刑事案子。
一般来说,这些案子都是案情简略,情节细微,违法嫌疑人片面恶性不大,损害程度不大,不需求拘押,或许会被判处缓刑的案子。详细程序是:公安机关在侦办结束后,直接向检察院提交起诉定见书,一起将檀卷移交给检察院检查起诉,由后者向法院提起公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1条:在侦办过程中,发现不应对违法嫌疑人追查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案子;违法嫌疑人已被拘捕的,应当当即开释,发给开释证明,而且告诉原批准拘捕的人民检察院。
实践中直诉主要有两种:一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检察机关检查之后以为没有拘捕必要决议不予拘捕,从而移交起诉;二是公、检两机关通过事前充沛的和谐与洽谈,联合拟定规范性文件,遇到契合直诉条件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不经提请批捕程序而直接将其移交起诉。例如风险驾驭案子一般适用直诉。
依据《刑事诉讼法》159、160、161条规则,在案子侦办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办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定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定见的,应当附卷。在侦办机关写出起诉定见书,连同檀卷资料、依据同时移交同级人民检察院检查决议时,还要将案子移交状况奉告违法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三是指当事人直诉案子,也称被害人提起的自诉案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自诉案子包含下列案子: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子;
(二)被害人有依据证明的细微刑事案子;
(三)被害人有依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略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查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不予追查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子。
第105条:人民法院关于自诉案子进行检查后,依照下列景象别离处理:
(一)违法事实清楚,有满足依据的案子,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少罪证的自诉案子,假如自诉人提不出弥补依据,应当压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许裁决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许未经法庭答应半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依据有疑问,需求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191、192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依据有疑问的,能够宣告休庭,对依据进行调查核实。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请求告诉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请求从头判定或许勘验)。
法院对自诉案子,能够进行调停;自诉人在宣告判定前,能够同被告人自行宽和或许撤回自诉。本法第204条第3项规则的案子不适用调停。
法院审理自诉案子的期限,被告人被拘押的,至迟不得超越3个月;未被拘押的,应当在受理后6个月以内宣判。
又依据第207条,自诉案子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能够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则
总结
简言之,检察院直诉是指便是直接侦办并提起公诉。以上是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的关于“检察院直诉”的相关常识。而法令相关常识十分复杂,需求专人辅导解说,假如您尚有疑虑,本网站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