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行政诉讼案件法院管辖权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1 04:21
当事人打行政官司也要找对法院,到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分为一般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即海事法院和军事法院)两类。专门法院不设行政审判庭,不受理行政案子,一般人民法院中的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也不受理行政案子,这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显着差异。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子的统辖,分为按等级和地域两大类。
1.等级统辖
区分行政案子由哪级法院统辖,一般是依据案子的性质,影响巨细,案子的严重、杂乱、疑问的程度和被告单位的行政等级等要素决议的。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则,中级人民法院统辖下列榜首审行政案子:承认创造专利权的案子,海关处理的案子,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做的详细行政行为提申述讼的案子,本辖区内严重、杂乱的案子;基层人民法院统辖除法令规则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榜首审行政案子外,一切的榜首审行政案子。一般的行政诉讼案子,当事人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许中级人民法院申述,严重、杂乱的案子由高级人民法院或许最高人民法院统辖。
当事人应依据自己诉讼案子的被告单位等级、案子的社会影响和程序等详细状况挑选向哪一级人民法院去申述。例如:假如申述某市公安局,原告到基层人民法院申述即可;若要状告铁道部,就要到北京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申述。
2.地域统辖
一般来说,行政案子由开始做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当事人对详细行政行为不服未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或许对复议机关保持原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均可向开始做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述。
假如复议机关改动原详细行政行为,即改动原详细行政行为所确定的现实;改动原详细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令、法规或许规章;改动原详细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原告能够向开始做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申述讼,还能够在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则,对约束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许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所在地包含原告的住所地、常常居住地和被约束人身自由所在地。例如,浙江温州人刘利威常年在北京丰台区做服装生意,他因醉酒捣乱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行政拘留5日,他对处分不服提申述讼,能够向其户籍所在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申述,还能够到其常住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申述,也能够向被拘押地北京市大兴区看守所的所在地大兴区人民法院申述。
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假如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案子都有统辖权时,原告能够依据自己的状况,挑选其间的一个法院申述。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