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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包被撞死怎么判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5 16:43
近年来,各种掠夺方法层出不穷,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其间就有一种骑车抢包的方法,这种方法不只风险系数大,并且对受害人来说也是非常惊险的。那么假如抢包被撞死怎样判刑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抢包被撞死判刑
一个劫匪抢包没成功,逃跑时被车撞死了,被抢的人没有任何差错,不需要承当职责。
二、事例剖析
(一)
本年40岁的唐建某和37岁的唐道某,18日下午,来到高新区邻近寻觅下手方针。见一女子拎着东西从超市走出,走进路旁一辆奔跑车内。唐建某冲到奔跑车旁,摆开副驾车门,将车内黑色手提包抓走。唐道某开着摩托车载上唐建某向相反方向逃离。
奔跑车主王女士当即驾车追逐。在高新区劲力五星城邻近,追上两人,在摩托车尾部撞了一下。车速过快失去平衡的摩托车随即倒地,唐建某和唐道某不同程度地跌伤。王女士拿回手提包并马上报警,两人被民警捉获。两人因争夺罪被判刑
本年3月,两人托付律师,以在施行争夺中,王女士是成心开车将他们撞伤为由将王女士告上法庭。唐建某要求补偿医药费、养分费等合计1.1万余元,唐道某要求补偿4.7万余元。
法院以为,唐建某和唐道某趁王女士不注意,公开争夺手提包。,王女士为维护自己合法财产免受不法侵害,紧迫情况下驾车追逐两人,归于正当防卫。仅管导致两人受伤,但也是为阻止两人的不法侵害采纳的必要措施,此行为具有合法性,并没有超越正当防卫的必要极限。因而,王女士不应对两人所受损伤承当补偿职责。
(二 )
覃某等3人组团在高速路上抢包,逃跑时一名嫌犯被车撞死。近来,覃某因涉嫌掠夺罪在通州法院受审,另一同伙已被判刑6年。
43岁的覃某是广西人,十多年前曾因掠夺罪被判刑3年半。检方指控,2010年9月2日清晨1时许,覃某伙同韦某(已判刑)、蒙某(已逝世)在通州区京沪高速进京方向公路34.5公里处紧迫停车带处,趁卡车司机吴先生查看轮胎之机,由韦某潜入驾驭室内,争夺吴先生之妻的挎包,内有1.2万余元现金及手机等物。
吴先生称,其时他看见覃某等3名男人拿包沿着高速路进京方向跑,他追上去被对方拿着木棍围殴。当他的司机马先生追上来,3名男人开端涣散跑,连续穿过马路去翻隔离带。他和马先生也翻过隔离带,穿过对面马路后翻出了高速路,鄙人面的草地里从两名劫匪手中夺回了包。关于另一名劫匪,他过后才知道其在高速路上被路过的车撞死了。交管部门确定,进入高速路的死者蒙某负全责,撞人司机无责。
综上所述,不管是用什么掠夺方法,他们的实质都是掠夺,关于这种行为,咱们是享有正当防卫权的,假如在劫匪窜逃的进程中被撞死,那么咱们是没有职责的。以上便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假如您还有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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