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按什么原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6 07:50

根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运用西药和中成药发作的费用,超出药品目录规模的根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付出,归于药品目录规模内的按以下准则付出,一是运用“甲类名录”的药品所发作的费用,按根本医疗保险规则的规范给予付出;二是运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作的费用,先由员工自付必定份额后,再按根本医疗保险规则的规范给予付出。
运用中药饮片所发作的费用,归于药品目录内的,根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付出,不在药品目录的,按根本医疗保险规则的规范给予付出。例如,某统筹区域的起付规范为800元,最高付出限额为2.5万元,统筹基金付出规模内个人担负份额为10%,乙类药品个人首要自付20%。现在假定该市某一员工一次住院发作医疗费用3万元,其间,药品费用1万元,6000元为运用甲类药品的费用,3000元为运用乙类药品的费用,1000元为非《根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则该员工医疗费用付出方法如下:
1、员工首要个人自付的乙类药品的费用为:
3000×20%=600元;
自付非《根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费用:1000元
2、甲类药品6000元、乙类药品费用在个人自付后余下的2200元与其他医药费用同时共28400元,归入统筹基金付出规模,按根本医疗保险的规则付出起付规范以上费用为27600元,统筹基金按例付出:
--起付线以下由个人自付或个人帐户付出:800元
--起付线以上由统筹基金付出:27600×90%=24840元
个人自付: 27600×10%=2760元。
依据以上核算,该员工发作的30000元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和个人帐户付出总额为:1000 600 800 2760=5160元,统筹基金付出为24840元。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