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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标准是什么,与正常馈赠的区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4 04:53
纳贿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常见的违法违法行为之一,纳贿是指收受别人的资产,为别人获取不法利益的行为,收纳贿赂到达必定数额的就构成纳贿罪,那么纳贿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规范是什么,与正常奉送的差异?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纳贿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规范是什么
差异纳贿罪既遂与未遂的规范应从贿赂是否到手为界。其理由是:
(一)纳贿违法可分许诺纳贿、接纳贿赂、行为人获取了某种利益三个阶段。许诺属犯意表明,为纳贿人获取利益是纳贿的交换条件,唯有承受并拿到贿赂,才是纳贿人寻求的直接成果。因此,纳贿人收受了贿赂,即意味着完成了违法的意图,然后构成违法既遂。
(二)纳贿罪违法构成只需求一个行为一种成心则为完备,即有使用职务之便收纳贿赂的行为和相应的成心。至于行为人为别人获取利益是否成功,不影响法定的构成要件,因此也不影响纳贿既遂的建立。
(三)以贿赂是否到手作为差异纳贿罪既遂与未遂的规范,相同适用于讨取贿赂的状况。索贿而未得到贿赂,依然阐明行为人没有到达违法的意图,契合刑法关于未遂的法定要件。
二、纳贿罪与正常奉送的差异
要差异纳贿罪与正常奉送,除正确掌握纳贿罪构成要件之外,还能够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界定:
(一)从两边的联系看,纳贿发作在有利害联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之间,两边的利害联系是因为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身份而暂时发作,且随贿赂意图达到目的后而逐步淡化;而正常奉送则是两边是同学、同乡、亲朋及其他私家联系,仍是有利害联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的联系。正常奉送一般发作在有密切联系的个人之间,这种密切联系往往由来已久,且在奉送发作之后仍坚持和开展这种联系。
(二)从行为的动机来看,纳贿是纳贿人为使别人使用职务之便为自已获取利益而将资产给予别人,别人予以承受的行为;而正常奉送则是行为人根据亲情、友谊而无偿将资产送与别人。
(三)从行为的方法来看,纳贿是隐秘进行的,行为的两边都采纳各种手法掩盖、藏匿、消灭或许被查获的罪证;正常奉送一般则是揭露进行,为别人知悉。
(四)从行为的时刻上看,纳贿必定发作在纳贿人有求纳贿人使用职务为其获取利益之时;正常奉送发作的时刻一般较为确认。
(五)从行为的标的物来看,用以贿赂、纳贿的资产,既或许是国家、团体的,也或许是私家的,且标的物价值一般较大;正常奉送的资产一般为私家、个人的资产。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纳贿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规范是怎样的,与正常奉送的差异”问题进行的回答,差异纳贿罪既遂与未遂的规范应从贿赂是否到手为界,假如贿赂未到手的,是归于违法未遂。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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