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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私卖小车妻子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9 13:53
老公私卖小车妻子不同意 法院判买车行为有用 老公私卖小车,妻子不认账,买主只好将卖主夫妻告上法庭。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卖车协议有用,好心、有偿获得的产业,依法
老公私卖小车妻子不同意 法院判买车行为有用
老公私卖小车,妻子不认账,买主只好将卖主夫妻告上法庭。近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卖车协议有用,好心、有偿获得的产业,依法应予维护,车辆归买主一切。
本年7月19日,厦门市民谢某与张某签定车辆转让协议书,从张某手里以35.8万元价格买下一辆宝马车,行驶证、置办证、稳妥等手续一起移送。次日,谢某开着这辆宝马车去修理时,张某的妻子李某拿着钥匙忽然赶来,称自己是小车主人,车的主钥匙一向在她手里,谢某用的是备用钥匙。她还说,此前她和老公正在闹离婚,老公偷偷地把她的车过户到自己名下再卖了,其时她以为车被偷了就报警。民警一时弄不清谁是真实的车主,把车辆暂扣下来。谢某所以把张某告到法院,恳求法院承认宝马车的生意联系有用。李某被列为诉讼第三人。
法院经审理以为,依据民法通则规则,谢某与张某签的车辆转让协议书为有用合同。谢某买的宝马车作为好心、有偿获得的产业,依法应予维护。谢某要求张某帮忙处理车辆注册挂号等诉讼恳求,应予以支撑。若原、被告间车辆转让形成其他共有人丢失,应由私行处置共有产业的张某补偿。李某与张某夫妻间的胶葛,不影响案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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