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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材料款问题如何解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5 06:32
修建施工是指工程缔造施行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修建物的缔造进程,也可以说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址,变成什物的进程。
法令咨询:
拖欠工程资料款问题的咨询
你好! 我是担任运送砂石料的,做了很多年!现在工程完毕。可是,资料款还拖欠100万。 手里有其时的资料的收货发票,还有对方公司开出的 对账单。 去追讨债务,总是延迟。 我想问,假如我要提申述讼的话,这些依据满意么??该走什么程序
律师答复:
1,你要保留好一切的供货依据。
2,及时请律师帮你申述要钱。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中有关规则的内容
第七条修建工程开工前,缔造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向工程地点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缔造行政主管部门请求收取施工许可证;可是,国务院缔造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在外。
依照国务院规则的权限和程序同意开工陈述的修建工程,不再收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请求收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现已处理该修建工程用地同意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修建工程,现已获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求拆迁的,其拆迁进展契合施工要求;
(四)现已确认修建施工企业;
(五)有满意施工需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缔造资金现已执行;
(八)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缔造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契合条件的请求颁布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缔造单位应当自收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请求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越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请求延期或许超越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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