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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朗公司与韩伟军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5 07:55

【案由】外观规划专利权胶葛
【关键字】 外观规划 补偿损失  相似性  侵略专利权
【案情摘要】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云朗橱柜制作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韩伟军
2007年7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韩伟军“装饰玻璃(温馨三色花)”外观规划专利,专利号为ZL 200630040549.X。
2008年5月30日,韩伟军恳求上海市奉贤公证处施行如下依据保全行为:韩伟军署理人在公证人员监督下,前往云朗公司处购买了包含本案被控侵权产品“开放”在内的十款玻璃,云朗公司出具的相应出货单、收据附于公证书内。云朗公司工作人员在公证人员监督下当场对玻璃纵向一分为二划开、装车。购买完毕后,韩伟军署理人将所购的十款玻璃运至巨丰玻璃店内,由店内人员将其间九款玻璃再进行了切割。裁切前后的玻璃所摄36张相片附于公证书后。裁切后的玻璃在公证人员监督下别离编组捆扎后由公证处加贴封条,玻璃什物交由韩伟军保管。
2008年7月29日,韩伟军恳求上海市奉贤公证处施行如下依据保全行为,韩伟军署理人在公证人员监督下,登陆互联网进入www.chinawellong.com页面,别离顺次点击“云朗玻璃”、“产品介绍”、“衣柜门系列”,进入页面,打印后保存页面,再点击“开放”图画进入“云朗玻璃/产品介绍/衣柜门系列/开放”页面,打印并保存页面。
韩伟军为诉讼付出律师费人民币5,000元(以下币种同)。
韩伟军以云朗公司侵略其外观规划专利权为由诉至法院,恳求判定云朗公司中止侵权、补偿经济损失5万元及为阻止侵权付出的合理费用5000元,并要求云朗公司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经庭审比对,被控侵权产品与韩伟军外观规划专利图画均以花朵图画为规划要素,两者花朵形状根本共同,花朵布局均为左下角三朵花层叠摆放,右上角为一朵花。两者之间存在区别为花瓣数目、花朵巨细不完全共同,被控侵权产品左下角三朵花呈斜线摆放,且花瓣后有细线勾勒的叠影。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定:一、云朗公司应立即中止对韩伟军享有的“装饰玻璃(温馨三色花)”(专利号:ZL 200630040549.X)外观规划专利权的侵略;二、云朗公司应于判定收效之日起十日内补偿韩伟军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5万元;三、驳回韩伟军的其他诉讼恳求。
云朗公司不服一审判定,提起上诉。
【裁判】
二审法院经审理,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定。
【法理剖析】
本案归于关于外观规划专利的胶葛,庭审的争议焦点在于云朗公司出产、出售的装饰玻璃“开放”是否构成对韩伟军的专利侵权,是否应当承当侵权职责。因而该案子需求从外观规划的概念和专利权人的权力下手来剖析云朗公司的行为性质和补偿职责,故需求整理如下头绪:
条件确定:即外观规划的意义及专利权人的相关权力的确定。
所谓外观规划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画、颜色或许其结合所作出的赋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运用的新规划。外观规划仅触及产品外表的形状、图画、颜色或许其结合,而不触及规划技能和制作技能。由于外观规划而颁发的专利权为外观规划专利权。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权人享有如下权力:首先是独占权,亦即专利权人有权自己制作、运用、出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许运用其专利办法,以及运用、承诺出售、出售进口按照其专利办法直接取得的产品。外观规划专利权一旦被颁发,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未经答应为出产经营意图制作、出售、进口其外观规划专利产品;其次是转让权,亦即专利权人有权将自己的专利权转让给别人的权力;最终是答应权,亦即专利权人能够经过签定书面施行答应合平等方法答应别人施行专利并收取运用费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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