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东莞律师事务所变更登记申报所需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2 12:11关于东莞律师事务所改变挂号申报所需资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1、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改变请求:
(1)《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改变请求挂号表一式三份;
(2)有用的合伙人会议抉择或国资所主管机关的抉择;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2、律师事务所规章或协议改变请求:
(1)《律师事务所规章、协议改变请求挂号表一式三份;
(2)整体合伙人签名的新规章、协议、个人所负责人签名的规章或国资所主管机关盖章赞同的规章。
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改变而需求修正规章协议的,合伙人改变的存案资料应当与规章协议改变的资料一起提交。
3、入伙存案:
(1)《律师事务所律师入伙请求挂号表一式三份;
(2)入伙人签名的入伙请求书;
(3)有用的合伙人会议抉择;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4、退伙或开除存案:
(1)《律师事务所退伙(开除)请求挂号表一式三份;
(2)退伙人签名的退伙请求书(开除、逝世的不需供给);
(3)有用的合伙人会议抉择;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5、律师事务所居处改变请求:
(1)《律师事务所居处改变请求挂号表一式三份;
(2)有用的合伙人会议抉择或国资所主管机关的抉择(个人所不需供给);
(3)新居处的运用证明,如租借合同、房子所有权证复印件等。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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