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有哪些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30 01:52
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述、自诉或许检察机关的公诉,依法对该案进行第一次审理所应当适用的程序。一审程序也叫第一审程序、初审程序。
不管是刑事诉讼法,仍是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对一审程序均有具体规则。
(1)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公诉案子,一般分以下七个具体步骤:
①对检察院提起的公诉进行检查。
②关于决议开庭审理的,要做好审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③宣告开庭。
④法庭调查。
⑤法庭争辩。
⑥被告人的最终陈说。
⑦评议和宣判。
(2)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自诉案子,其程序根本与公诉案子相同。
但也有以下三点不同之处:
①对自诉案子,人民检察院不派人出庭。
②对自诉案子,人民法院能够进行调停;自诉人能够与被告人随时宽和,或许在宣判前撤回自诉。
③被告人在宣判前能够反诉。
(3)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民事、经济案子,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则,能够因不同的案子而适用以下不同的程序:
①一般程序;
②简易程序;
③特别程序;
④催促程序;
⑤公示催告程序;
⑥企业法人破产还账程序。
(4)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行政案子,在行政诉讼法收效实施曾经,一向适用民事诉讼程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则进行审判。
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在审判程序准则等方面都要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则进行审判,但由于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案子的独具问题规则较细,关于许多与民事案子有共同点的问题,规则较少,乃至未作规则。对这些未作规则的问题,审理案子时仍应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即参照民事诉讼中的一般程序进行审判。但要留意,行政诉讼法已有明确规则的,有必要适用行政诉讼法。比方:不适用调停;不搞独任审判,都应组成合议庭;审限为三个月,而不是六个月,等等。
不管是刑事诉讼法,仍是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对一审程序均有具体规则。
(1)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公诉案子,一般分以下七个具体步骤:
①对检察院提起的公诉进行检查。
②关于决议开庭审理的,要做好审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③宣告开庭。
④法庭调查。
⑤法庭争辩。
⑥被告人的最终陈说。
⑦评议和宣判。
(2)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自诉案子,其程序根本与公诉案子相同。
但也有以下三点不同之处:
①对自诉案子,人民检察院不派人出庭。
②对自诉案子,人民法院能够进行调停;自诉人能够与被告人随时宽和,或许在宣判前撤回自诉。
③被告人在宣判前能够反诉。
(3)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民事、经济案子,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则,能够因不同的案子而适用以下不同的程序:
①一般程序;
②简易程序;
③特别程序;
④催促程序;
⑤公示催告程序;
⑥企业法人破产还账程序。
(4)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行政案子,在行政诉讼法收效实施曾经,一向适用民事诉讼程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则进行审判。
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在审判程序准则等方面都要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则进行审判,但由于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案子的独具问题规则较细,关于许多与民事案子有共同点的问题,规则较少,乃至未作规则。对这些未作规则的问题,审理案子时仍应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即参照民事诉讼中的一般程序进行审判。但要留意,行政诉讼法已有明确规则的,有必要适用行政诉讼法。比方:不适用调停;不搞独任审判,都应组成合议庭;审限为三个月,而不是六个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