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合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8 03:14
在一些作业中,职工需求着制服上岗,例如保安和食品包装企业。那么这个服装费是单位出仍是职工出?用人单位从薪酬中扣除服装费合法吗?我国法令有规则吗?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用人单位从薪酬中扣除服装费合法吗
律师回答:
劳作者在职期间,用人单位给劳作者供给作业服、安全帽等相关福利或许劳保用品,保证劳作者的人身安全,改进劳作者的作业条件,视为用人单位为劳作者供给的劳作条件,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当,不能从劳作者的薪酬中扣除,不能将其计算在最低薪酬标准之内。对此《劳作法》、《职业病防治法》、《企业最低薪酬规则》有规则。劳作者在脱离作业岗位后,用人单位可要求其偿还作业服,形成丢失的可要求补偿,但不能以此为由扣除职工薪酬。假如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扣除薪酬,应当无条件交还给劳作者自己,不然,劳作者可凭被扣钱的收据等证物,向当地劳作督查大队告发,或许提请劳作争议裁定。
基本状况:
小王于2014年入职北京一保安公司从事保安作业,月薪酬2800元。作业满一个月后,小王收到的第一个月薪酬的时分公司从中扣除了300元,经小王问询公司的回复是服装费,并为小王出具了服装费收据,尔后每到发薪酬的日子公司总要扣除300元作为服装费,这种状况一向继续到小王与公司的合同期满,合同期满前公司奉告小王不再与他续签劳作合同,在办离任过程中小王要求公司交还服装费合计3600元,公司的回复是服装通过运用现已折旧了,3600元算作折旧费用不予交还。
本案中保安公司违法扣除小王的服装费,依法应当予以返还。
用人单位从薪酬中扣除服装费合法吗
律师回答:
劳作者在职期间,用人单位给劳作者供给作业服、安全帽等相关福利或许劳保用品,保证劳作者的人身安全,改进劳作者的作业条件,视为用人单位为劳作者供给的劳作条件,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当,不能从劳作者的薪酬中扣除,不能将其计算在最低薪酬标准之内。对此《劳作法》、《职业病防治法》、《企业最低薪酬规则》有规则。劳作者在脱离作业岗位后,用人单位可要求其偿还作业服,形成丢失的可要求补偿,但不能以此为由扣除职工薪酬。假如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扣除薪酬,应当无条件交还给劳作者自己,不然,劳作者可凭被扣钱的收据等证物,向当地劳作督查大队告发,或许提请劳作争议裁定。
基本状况:
小王于2014年入职北京一保安公司从事保安作业,月薪酬2800元。作业满一个月后,小王收到的第一个月薪酬的时分公司从中扣除了300元,经小王问询公司的回复是服装费,并为小王出具了服装费收据,尔后每到发薪酬的日子公司总要扣除300元作为服装费,这种状况一向继续到小王与公司的合同期满,合同期满前公司奉告小王不再与他续签劳作合同,在办离任过程中小王要求公司交还服装费合计3600元,公司的回复是服装通过运用现已折旧了,3600元算作折旧费用不予交还。
本案中保安公司违法扣除小王的服装费,依法应当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