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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表现形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2 00:49

不定期房子租借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好租借期限或许约好租借期限不清晰的房子租借合同。不定期房子租借合同包含以下方式:
(1)非书面方式不定期租借合同:租借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选用书面方式的,视为不定期租借。
【提示】
当事人约好租借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选用书面方式的,不管是否有依据证明,一概视为不定期租借合同。
(2)约好不清晰不定期租借合同:当事人对租借期限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不能达到补充协议的,而且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许买卖习气仍不能确认的,视为不定期租借。
【提示】
当事人未清晰约好租借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借合同。
(3)现实不定期租借合同:租借期间届满,承租人持续运用租借物,租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借合同持续有用,但租借期限为不定期。
【提示】
现实租借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借合同。
① 承租人能够随时告诉租借人免除不定期租借合同;
②租借人也能够随时免除不定期租借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告诉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租借房子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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