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的黄金37天将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命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2 13:54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违法嫌疑人在被拘捕前最长有37天时刻,即刑事拘留最长30天加提请批准拘捕最长7天。辩解人以为,该37天是刑事辩解的黄金37天,这37天将决议违法嫌疑人的命运,可是许多当事人家族以为在这个阶段延聘律师毫无效果,导致许多案子错过了最佳的处理时刻,不得不让人扼腕叹息。
一、律师在黄金37天内能够起到的效果
依据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结合相关法令的规则,笔者以为,作为辩解人,在包含黄金37天在内的整个侦办环节,辩解人首要能够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
1.会晤
笔者以为,会晤权是违法嫌疑人的中心权力之一。违法嫌疑人被采用刑事拘留办法之后,往往与外界联络不畅,堕入孤立无助的地步,而又由于缺少对法令知识的了解,往往会作出对自己晦气的供述,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力。
在笔者处理的案子傍边,有一位当事人被指控犯偷盗罪,可是当事人自己一开始陈说自己没有施行偷盗行为。某日,侦办人员将应当事人与其他两位同案犯从看守所带到公安局,当着应当事人的面,释放了别的两位违法嫌疑人,而且奉告应当事人:“他们两人认罪态度好,办了取保候审手续。你认罪态度欠好,等会再送回看守所。”应当事人思家心切,为了能处理“取保候审”手续,当天在侦办机关承受讯问,而且自认施行了偷盗行为。后来应当事人陈说自己自认违法的原因,由于没有依据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撑。该案子历经一审、二审,判定应当事人构成偷盗罪,且由于数额巨大,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实刑)。过后才发现,侦办机关之所以当天将应当事人从看守所带出,是由于检察院以“现实不清、依据不足”为由,对应当事人不予批捕。试想,假如有律师在此期间会晤了应当事人,他还会因思家心切而不管现实“自认”施行了违法行为吗?那他还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吗?
在别的一个案子中,侦办机关以当事人涉嫌成心伤害罪采用刑事拘留办法,可是应当事人始终以为自己没有任何的成心伤害行为,说被害人是自己失足从高处下跌,现场多名证人中仅有一名处在晦气方位的证人作证看见应当事人将受害人从高处推下。在关押多日后,侦办人员奉告他受害人仅仅受了轻伤,假如认罪然后赔点钱就能够出去了。所以,应当事人在笔录中供认把受害人从高处推落,并一再表示向受害人抱歉。现实上,该受害人现已在案发时当场逝世。后来,该案当事人被判处构成成心杀人罪,判处死刑,延期两年履行。现在尚在监狱服刑。
律师在会晤时,要点会向违法嫌疑人了解案情、介绍所涉罪名的法令知识,而且奉告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力。笔者以为,在很多权力傍边,重中之重是“仔细阅读讯问笔录、提出异议并修正的权力”而且一定要保证自己的辩解被记录在笔录中,千万不要没仔细看笔录就签字,也不要以为意思差不多就不修正!法令的问题,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不少当事人对笔者诉苦,笔录上记的不是自己的实在意思,自己说的没有记在上面。可是,在没有刑讯逼供存在的状况下,违法嫌疑人自己签名承认的笔录内容很难被推翻,其辩解简直不或许被法院采用。
2.取证
侦办阶段所说的取证,一般是指不在违法现场、未达刑事责任年纪、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等依据。
在笔者处理的案子傍边,有一位当事人因涉嫌成心杀人罪被采用刑事拘留办法。笔者承受托付后,了解到应当事人是精神分裂症患者。所以,笔者将证明当事人患病的依据及时提交侦办机关,便于侦办机关及时了解这一信息。侦办机关在收到资料后,对应当事人进行了司法鉴定,承认在案发时应当事人没有刑事责任能力。
3.与办案机关及时、合法、有用交流
在这一阶段,律师作为辩解人,能够及时与办案单位交流,提出法令定见,有利于案子的处理,最大极限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笔者从前处理一个案子,当事人来办公室咨询,说自己涉嫌交通肇事罪,有或许被公安机关拘留。我了解案情之后,以为应当事人的景象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而且具体说了理由,便于他向公安机关陈说。一起奉告他,万一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让他的夫人第一时刻来找我处理托付手续,便利我开展工作。后来应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当天给笔者打了个电话,奉告我现已安排好让自己的夫人来处理手续。后来一向没有下文。笔者以为此事现已妥善解决。一个多月今后,应当事人的夫人来咱们律师事务所,奉告我他的老公现已被批准拘捕了,听他人说找律师没什么效果,所以一向没有找,现在变成这样,不知道怎样处理。承受托付后,笔者第一时刻与检察院及公安机关联络,递送《取保候审恳求书》,论说应当事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主张取保候审。办案单位采用了笔者的定见,处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可是应当事人究竟遭受了原本完全能够防止的这三十多天的牢狱之灾。
在这一阶段,辩解人能够向办案单位了解罪名;能够检查案子统辖是否合法,提交《统辖权异议书》;能够检查是否存在违法立案,确认是否递送《提请立案监督恳求书》;如侦办人员违法取证,辩解人能够代为提出控告申诉,提出《不合法依据扫除恳求》;提出《取保候审恳求书》《不予批捕定见书》等。别的,在批准拘捕后,能够出具《拘押必要性检查定见书》。
4.其他法令协助
其他法令协助,首要表现在有受害人的案子傍边,及时参加、辅导与受害人达到体谅,以便达到《体谅协议》等方面。
二、黄金37天将决议违法嫌疑人的命运
由于国家赔偿、错案追查等原因,违法嫌疑人一旦被拘捕,将很难被判处无罪,往往只能寻求轻判。
而在37天之内,咱们至少有两次时机能够保护违法嫌疑人的权力,第一是与侦办机关交流,争夺取保候审或许吊销案子。第二是向检察院侦监部分恳求不予批捕,只要不批准拘捕,就会改变强制办法,一般来说是改变为取保候审。这将大大有利于案子的处理,有利于保护违法嫌疑人的合法权力。
在笔者处理的一个案子傍边,当事人因拆迁补偿事宜,到政府大楼内自焚,报案后公安机关以应当事人涉嫌寻衅滋事罪采用刑事拘留办法。因该案子状况特别,当地没有律师乐意承受托付。笔者承受托付后,会晤了当事人,向检察院提交了《主张不予批捕法令定见书》,在该定见书里,笔者以为应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值得商讨,即便构成违法,也因情节细微等原因,能够不予批捕。偶然的是,笔者递送《不予批捕法令定见书》脱离检察院的时分,正好遇到了公安机关去检察院恳求批准拘捕。检察院检查结案子现实,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议,当事人在被拘押数天后即改变为取保候审办法。
成功处理取保候审办法,为该案的处理打下了一个杰出的根底,时过境迁之后,各单位均能平心静气地看待这一案子,有利于为当事人争夺到不申述、免于刑事处分、缓刑乃至无罪的成果。
一、律师在黄金37天内能够起到的效果
依据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结合相关法令的规则,笔者以为,作为辩解人,在包含黄金37天在内的整个侦办环节,辩解人首要能够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
1.会晤
笔者以为,会晤权是违法嫌疑人的中心权力之一。违法嫌疑人被采用刑事拘留办法之后,往往与外界联络不畅,堕入孤立无助的地步,而又由于缺少对法令知识的了解,往往会作出对自己晦气的供述,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力。
在笔者处理的案子傍边,有一位当事人被指控犯偷盗罪,可是当事人自己一开始陈说自己没有施行偷盗行为。某日,侦办人员将应当事人与其他两位同案犯从看守所带到公安局,当着应当事人的面,释放了别的两位违法嫌疑人,而且奉告应当事人:“他们两人认罪态度好,办了取保候审手续。你认罪态度欠好,等会再送回看守所。”应当事人思家心切,为了能处理“取保候审”手续,当天在侦办机关承受讯问,而且自认施行了偷盗行为。后来应当事人陈说自己自认违法的原因,由于没有依据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撑。该案子历经一审、二审,判定应当事人构成偷盗罪,且由于数额巨大,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实刑)。过后才发现,侦办机关之所以当天将应当事人从看守所带出,是由于检察院以“现实不清、依据不足”为由,对应当事人不予批捕。试想,假如有律师在此期间会晤了应当事人,他还会因思家心切而不管现实“自认”施行了违法行为吗?那他还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吗?
在别的一个案子中,侦办机关以当事人涉嫌成心伤害罪采用刑事拘留办法,可是应当事人始终以为自己没有任何的成心伤害行为,说被害人是自己失足从高处下跌,现场多名证人中仅有一名处在晦气方位的证人作证看见应当事人将受害人从高处推下。在关押多日后,侦办人员奉告他受害人仅仅受了轻伤,假如认罪然后赔点钱就能够出去了。所以,应当事人在笔录中供认把受害人从高处推落,并一再表示向受害人抱歉。现实上,该受害人现已在案发时当场逝世。后来,该案当事人被判处构成成心杀人罪,判处死刑,延期两年履行。现在尚在监狱服刑。
律师在会晤时,要点会向违法嫌疑人了解案情、介绍所涉罪名的法令知识,而且奉告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力。笔者以为,在很多权力傍边,重中之重是“仔细阅读讯问笔录、提出异议并修正的权力”而且一定要保证自己的辩解被记录在笔录中,千万不要没仔细看笔录就签字,也不要以为意思差不多就不修正!法令的问题,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不少当事人对笔者诉苦,笔录上记的不是自己的实在意思,自己说的没有记在上面。可是,在没有刑讯逼供存在的状况下,违法嫌疑人自己签名承认的笔录内容很难被推翻,其辩解简直不或许被法院采用。
2.取证
侦办阶段所说的取证,一般是指不在违法现场、未达刑事责任年纪、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等依据。
在笔者处理的案子傍边,有一位当事人因涉嫌成心杀人罪被采用刑事拘留办法。笔者承受托付后,了解到应当事人是精神分裂症患者。所以,笔者将证明当事人患病的依据及时提交侦办机关,便于侦办机关及时了解这一信息。侦办机关在收到资料后,对应当事人进行了司法鉴定,承认在案发时应当事人没有刑事责任能力。
3.与办案机关及时、合法、有用交流
在这一阶段,律师作为辩解人,能够及时与办案单位交流,提出法令定见,有利于案子的处理,最大极限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笔者从前处理一个案子,当事人来办公室咨询,说自己涉嫌交通肇事罪,有或许被公安机关拘留。我了解案情之后,以为应当事人的景象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而且具体说了理由,便于他向公安机关陈说。一起奉告他,万一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让他的夫人第一时刻来找我处理托付手续,便利我开展工作。后来应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当天给笔者打了个电话,奉告我现已安排好让自己的夫人来处理手续。后来一向没有下文。笔者以为此事现已妥善解决。一个多月今后,应当事人的夫人来咱们律师事务所,奉告我他的老公现已被批准拘捕了,听他人说找律师没什么效果,所以一向没有找,现在变成这样,不知道怎样处理。承受托付后,笔者第一时刻与检察院及公安机关联络,递送《取保候审恳求书》,论说应当事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主张取保候审。办案单位采用了笔者的定见,处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可是应当事人究竟遭受了原本完全能够防止的这三十多天的牢狱之灾。
在这一阶段,辩解人能够向办案单位了解罪名;能够检查案子统辖是否合法,提交《统辖权异议书》;能够检查是否存在违法立案,确认是否递送《提请立案监督恳求书》;如侦办人员违法取证,辩解人能够代为提出控告申诉,提出《不合法依据扫除恳求》;提出《取保候审恳求书》《不予批捕定见书》等。别的,在批准拘捕后,能够出具《拘押必要性检查定见书》。
4.其他法令协助
其他法令协助,首要表现在有受害人的案子傍边,及时参加、辅导与受害人达到体谅,以便达到《体谅协议》等方面。
二、黄金37天将决议违法嫌疑人的命运
由于国家赔偿、错案追查等原因,违法嫌疑人一旦被拘捕,将很难被判处无罪,往往只能寻求轻判。
而在37天之内,咱们至少有两次时机能够保护违法嫌疑人的权力,第一是与侦办机关交流,争夺取保候审或许吊销案子。第二是向检察院侦监部分恳求不予批捕,只要不批准拘捕,就会改变强制办法,一般来说是改变为取保候审。这将大大有利于案子的处理,有利于保护违法嫌疑人的合法权力。
在笔者处理的一个案子傍边,当事人因拆迁补偿事宜,到政府大楼内自焚,报案后公安机关以应当事人涉嫌寻衅滋事罪采用刑事拘留办法。因该案子状况特别,当地没有律师乐意承受托付。笔者承受托付后,会晤了当事人,向检察院提交了《主张不予批捕法令定见书》,在该定见书里,笔者以为应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值得商讨,即便构成违法,也因情节细微等原因,能够不予批捕。偶然的是,笔者递送《不予批捕法令定见书》脱离检察院的时分,正好遇到了公安机关去检察院恳求批准拘捕。检察院检查结案子现实,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议,当事人在被拘押数天后即改变为取保候审办法。
成功处理取保候审办法,为该案的处理打下了一个杰出的根底,时过境迁之后,各单位均能平心静气地看待这一案子,有利于为当事人争夺到不申述、免于刑事处分、缓刑乃至无罪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