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6 23:10住宅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处理。员工契合提取住宅公积金条件的,应供给相应证明资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资料,向管理中心请求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请求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许不准予提取的决议。
管理中心审阅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员工自己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单位请求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员工赞同。管理中心审阅不准予提取的,奉告请求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单位不按规定为员工处理住宅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员工能够凭有用证明资料请求管理中心催促单位处理,经催促仍不处理的,管理中心能够依员工请求处理。
员工处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屡次提取住宅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