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参与人有什么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2 05:35据法令规则,在法庭上假如证人作伪证,情节较轻被发现的,法院能够对其进行司法拘留。作伪证的人假如对法院作出的拘留处分决议不服的,能够向上一级法院请求复议。
相关法令可参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许其别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假造、消灭重要依据,阻止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要挟、贿买办法阻挠证人作证或许指派、贿买、钳制别人作伪证的;
(三)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产业,或许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产业,搬运已被冻住的产业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履行的人,进行凌辱、诋毁、诬害、殴伤或许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要挟或许其他办法阻止司法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现已发作法令效力的判定、裁决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则的行为之一的单位,能够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许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拘传、罚款、拘留有必要经院长同意。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议书。对决议不服的,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中止履行。
第一百零六条 采纳对波折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必要由人民法院决议。任何单位和个人采纳不合法拘禁别人或许不合法私自扣押别人产业追索债款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许予以拘留、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