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有哪些要件与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9 03:08提取要件
1、买卖双方已过户的房子一切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出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复印件一份)和完税凭据(契税)原件(复印件一份)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提取人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预留的公章)
5、一式四联支取申请书(榜首、二联加盖单位预留的财政全套印鉴)
注意事项
(1)提取事务需由提取人自己前来处理,如因自己无法前来,可由爱人、直系亲属代理提取手续,需供给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联系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经办人员处理提取事务需供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一切资料都用A4纸复印;
(4)单位介绍信需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
(5)加盖单位预留的公章及财政全套印鉴时,有必要明晰、完好,不得有堆叠、压章现象;
(6)所供给的资料和提取人的住宅公积金微机账户应与自己身份证共同,如不共同,需开具相关证明(加盖单位预留的公章);
(7)处理一切销户提取事务,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有必要为封存状况,且无未到账状况的才干处理;
(8)介绍信有用期15天,支取申请书有用期7天,请在有用期内处理;
(9)事务处理时刻: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 4:30
划款方向
自己前来处理的直接划入自己所供给与自己身份证信息相符的银行卡或存折(需供给精确的开户银行称号);单位经办人代理的划入提取人所在单位(需供给单位开户银行称号、账号、收款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