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在
国家知识产权局挂号的
专利申请权转让,能够恳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只向专利申请的权利人出具。
处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需交纳相应费用(费用规范附后)并依据以下状况提交相应文件:
1、申请人或本案署理人处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的,需提交申请人或署理组织签章的“处理文件副本恳求书”。
2、申请人当面处理的,需供给自己身份证明。托付别人处理的,需求供给经办人身份证明、托付联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以邮递方法处理的,需求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托付别人以邮递方法处理的,需求提交托付联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