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儿子非亲生 鉴定变更监护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6 09:01朱某在与前妻离婚后,被知情者奉告正单独抚育的儿子并非自己亲生。愤恨之下,他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改变监护权。近来,经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调停,朱某和前妻自愿达成协议,小孩朱弋由被告李某抚育,朱某与朱弋隔绝父子联系,不承当任何抚育责任。
朱某和李某1994年成婚,于同年10月24日生育一子,取名朱弋。后两边因性格不合,于2004年5月24日协议离婚,朱弋由原告朱某抚育。后来,朱某因听人说朱弋不是自己的亲生子,便于2004年11月8日托付江西科正医学基因学司法判定所,对自己与朱弋的亲生血缘联系作了医学判定,成果显现朱某与朱弋之间并无血缘联系。愤恨的朱某遂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改变监护权,小孩由被告抚育。
2004年12月20日,李某请求对朱某与朱弋的亲生血缘联系从头判定,经江西省高院技术判定所做出技术判定,确定原告朱某与朱弋无亲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