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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9 21:31
国家工商行政处理总局令
第64号
《公司注册本钱挂号处理规则》现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处理总局局务会审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局长 张 茅
2014年2月20日
(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处理总局令第64号发布)
第一条 为标准公司注册本钱挂号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挂号处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挂号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本钱为在公司挂号机关依法挂号的整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纳建议建立方法建立的,注册本钱为在公司挂号机关依法挂号的整体建议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纳征集建立方法建立的,注册本钱为在公司挂号机关依法挂号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令、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议规则公司注册本钱实施实缴的,注册本钱为股东或许建议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许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 公司挂号机关根据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则挂号公司的注册本钱,对契合规则的,予以挂号;对不契合规则的,不予挂号。
第四条 公司注册本钱数额、股东或许建议人的出资时刻及出资方法应当契合法令、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则。
第五条 股东或许建议人能够用钱银出资,也能够用什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用钱银评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钱银产业作价出资。
股东或许建议人不得以劳务、信誉、自然人名字、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许设定担保的产业等作价出资。
第六条 股东或许建议人能够以其持有的在我国境内建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地点公司)股权出资。
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好、依法能够转让。
具有下列景象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已被建立质权;
(二)股权地点公司章程约好不得转让;
(三)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国务院决议规则,股权地点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同意而未经同意;
(四)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国务院决议规则不得转让的其他景象。
第七条 债务人能够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我国境内建立的公司的债务,转为公司股权。
转为公司股权的债务应当契合下列景象之一:
(一)债务人现已实行债务所对应的合同责任,且不违背法令、行政法规、国务院决议或许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则;
(二)经人民法院收效裁判或许裁决组织判决承认;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许宽和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重整方案或许裁决认可的宽和协议。
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务有两个以上债务人的,债务人对债务应当现已作出切割。
债务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添加注册本钱。
第八条 股东或许建议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九条 公司的注册本钱由公司章程规则,挂号机关按照公司章程规则予以挂号。
以征集方法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本钱应当经验资组织验资。
公司注册本钱发作变化,应当修正公司章程并向公司挂号机关依法请求处理改变挂号。
第十条 公司添加注册本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本钱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别离按照《公司法》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交纳出资和交纳股款的有关规则履行。股份有限公司以揭露发行新股方法或许上市公司以非揭露发行新股方法添加注册本钱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处理组织的核准文件。
第十一条 公司削减注册本钱,应当契合《公司法》规则的程序。
法令、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议规则公司注册本钱有最低限额的,削减后的注册本钱应当不少于最低限额。
第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则收买其股东的股权的,应当依法请求削减注册本钱的改变挂号。
第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改变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财物额。有限责任公司改变为股份有限公司,为添加本钱揭露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股东出资额或许建议人认购股份、出资时刻及方法由公司章程规则。发作变化的,应当修正公司章程并向公司挂号机关依法请求处理公司章程或许公司章程修正案存案。
第十五条 法令、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议规则公司注册本钱实缴的公司虚报注册本钱,获得公司挂号的,由公司挂号机关按照《公司挂号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则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 法令、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议规则公司注册本钱实缴的,其股东或许建议人虚伪出资,未交给作为出资的钱银或许非钱银产业的,由公司挂号机关按照《公司挂号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则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 法令、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议规则公司注册本钱实缴的,其股东或许建议人在公司建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挂号机关按照《公司挂号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则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 公司注册本钱发作变化,公司未按规则处理改变挂号的,由公司挂号机关按照《公司挂号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则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验资组织、财物评价组织出具虚伪证明文件的,公司挂号机关应当按照《公司挂号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则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 公司未按规则处理公司章程存案的,由公司挂号机关按照《公司挂号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则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吊销公司改变挂号触及公司注册本钱变化的,由公司挂号机关康复公司该次挂号前的挂号状况,并予以公示。
对触及变化内容不属于挂号事项的,公司应当经过企业信誉信息公示体系公示。
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的公司注册本钱的挂号处理适用本规则,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2005年12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处理总局发布的《公司注册本钱挂号处理规则》、2009年1月14 日国家工商行政处理总局发布的《股权出资挂号处理办法》、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处理总局发布的《公司债务转股权挂号处理办法》一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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