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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是不是要比儿子分少点遗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0 20:36
导读:人类前史开展由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改动,以男人为中心的人类社会连续了几千年,直到二十一世纪新的千年开端,人们还在滔滔不绝的讨论着怎么处理重男轻女的封建观念问题。在实际家庭中,重男轻女的工作频频发作,比如在分配遗产时,女儿要比儿子分得少,乃至不分。接下来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您解说女儿是不是要比儿子分少点遗产。
女儿是不是要比儿子分少点遗产
承继权男女相等,儿子与女儿平均分配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九条的规则:“承继权男女相等”,因而在我国男女享有相等的承继权,咱们要改动重男轻女的思想观点不要以为儿子就分得多,女儿就分得少。
事例剖析
吴老汉有两个子女,吴哥哥和吴小妹,其间吴小妹有先天残疾。在吴氏兄妹两成年今后,吴老汉与妻子也先后逝世,留下一大笔遗产。吴哥哥强占了大部分的遗产,只留给吴小妹一小部分。吴小妹不服,以为男女有相等的承继权,且自己有先天残疾,应分到更多的遗产。所以吴小妹妹申述到法院,要求平均分配爸爸妈妈留下的遗产。
承继权男女相等,儿子与女儿平均分配遗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九条的规则:“承继权男女相等”,因而在我国男女享有相等的承继权,咱们要改动重男轻女的思想观点不要以为儿子就分得多,女儿就分得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的规则有遗言的依照遗言承继,没有遗言的依照法定承继,依据本案的状况,承继人只要吴哥哥和吴小妹两人。
依据《承继法》第十三条的规则:“同一次序承继人承继遗产的比例,一般应当平等。对日子有特别困难的缺少劳动能力的承继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料。”因而,本案的遗产有吴哥哥和吴小妹两人承继,又由于吴小妹有先天残疾,缺少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料,所以法院判定本案时会恰当照料吴小妹的状况多分一些产业给她大约会在60%到70%左右。
私行强占大部分遗产的行为,会不会导致承继权的损失?
依据《承继法》第七条的规则:“承继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损失承继权:
(一)成心杀戮被承继人的;
(二)为抢夺遗产而杀戮其他承继人的;
(三)遗弃被承继的,或许优待被承继人情节严重的;
(四)假造、篡改或许毁掉遗言,情节严重的。”
吴哥哥这种私行强占大部分遗产的行为尽管不妥,但不会导致承继权的损失,但可能对其少分遗产形成必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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