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及其法律依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1 05:41
在作业的过程中受伤或是因车祸等遭到危害,伤者是有权要求对方补偿自己误工费和精神丢失费等费用。关于误工费我们都知道是要补偿的,但误工费一般补偿多少?听讼网小编具体通知你有关常识。
有关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核算及其法律依据
一、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二十条规则:
误工费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刻和收入情况确认。
误工时刻依据受害人承受医治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清晰认。受害人因伤残继续误工的,误工时刻能够核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依照实践削减的收入核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依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核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的,能够参照受诉法院地点地相同或许附近职业上一年度员工的平均工资核算。
二、条文解说
本条首要规则了三个问题:
1、误工费的核算规范,误工费的核算应当以其收入情况乘以误工时刻。
2、误工时刻的确认,误工时刻应当依据受害人自承受医治到恢复所需的时刻确认,其规范以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误工时刻核算至定残的前一天。
3、受害人收入情况的确认,依据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的不同情况,有固定收入的,以其实践削减的收入核算;没有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核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的,能够参照受诉法院地点地相同或许附近职业上一年度员工的平均工资核算。
三、核算公式
误工费补偿金额=误工收入 X误工时刻
四、适用应留意的问题
1、怎么了解“实践削减的收入”,在此,有两个问题需清晰。榜首、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第二、该固定收入有必要是受害人实践削减的收入。例如有些受害人在遭到危害后,其地点单位并没有扣发或悉数扣发其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而言,不存在或不存在悉数误工丢失。在此情况下,受害人没有实践削减的收入就不能取得补偿。
2、“受诉法院地点地”是指受诉法院地点的施自治区、直辖市。
有关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核算及其法律依据
一、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二十条规则:
误工费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刻和收入情况确认。
误工时刻依据受害人承受医治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清晰认。受害人因伤残继续误工的,误工时刻能够核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依照实践削减的收入核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依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核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的,能够参照受诉法院地点地相同或许附近职业上一年度员工的平均工资核算。
二、条文解说
本条首要规则了三个问题:
1、误工费的核算规范,误工费的核算应当以其收入情况乘以误工时刻。
2、误工时刻的确认,误工时刻应当依据受害人自承受医治到恢复所需的时刻确认,其规范以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误工时刻核算至定残的前一天。
3、受害人收入情况的确认,依据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的不同情况,有固定收入的,以其实践削减的收入核算;没有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核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的,能够参照受诉法院地点地相同或许附近职业上一年度员工的平均工资核算。
三、核算公式
误工费补偿金额=误工收入 X误工时刻
四、适用应留意的问题
1、怎么了解“实践削减的收入”,在此,有两个问题需清晰。榜首、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第二、该固定收入有必要是受害人实践削减的收入。例如有些受害人在遭到危害后,其地点单位并没有扣发或悉数扣发其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而言,不存在或不存在悉数误工丢失。在此情况下,受害人没有实践削减的收入就不能取得补偿。
2、“受诉法院地点地”是指受诉法院地点的施自治区、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