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共犯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2 20:55
贪污罪是社会最为恶感的罪名,是不合法取得很多的财政。在法令上对贪污罪的共犯也做出了相关的规则,那么,贪污罪的共犯确定规范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关于贪污罪共犯的科罪量刑问题,咱们采共犯的独立性与共犯的从属性的一致说,也就是说,共犯的独立性与共犯的从属性是辨证一致联系,并且在某种状况下,它们显现各自的主导作用。应该说,贪污罪共犯的科罪依据,共犯的从属性占主导位置,共犯的独立性处于辅佐位置。
1、依据刑法第183条第2款的规则,国有稳妥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稳妥公司委派到非国有稳妥公司从事公事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成心假造未曾发作的稳妥事端进行虚伪理赔,骗得稳妥金归自己一切的,以贪污罪处分。
2、依据刑法第271条第2款的规则, 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财政不合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处分。
3、依据刑法第382条第2款的规则,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托付办理、运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并吞、盗取、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不合法占有国有资产的,以贪污罪。
4、依据刑法第394条的规则,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事活动或许对外往来中承受礼物,按照国家规则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贪污罪论处。
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移用公款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6条的规则,带着移用的公款逃跑的,以贪污罪科罪处分。
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关于贪污罪共犯的科罪量刑问题,咱们采共犯的独立性与共犯的从属性的一致说,也就是说,共犯的独立性与共犯的从属性是辨证一致联系,并且在某种状况下,它们显现各自的主导作用。应该说,贪污罪共犯的科罪依据,共犯的从属性占主导位置,共犯的独立性处于辅佐位置。
1、依据刑法第183条第2款的规则,国有稳妥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稳妥公司委派到非国有稳妥公司从事公事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成心假造未曾发作的稳妥事端进行虚伪理赔,骗得稳妥金归自己一切的,以贪污罪处分。
2、依据刑法第271条第2款的规则, 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财政不合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处分。
3、依据刑法第382条第2款的规则,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托付办理、运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并吞、盗取、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不合法占有国有资产的,以贪污罪。
4、依据刑法第394条的规则,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事活动或许对外往来中承受礼物,按照国家规则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贪污罪论处。
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移用公款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6条的规则,带着移用的公款逃跑的,以贪污罪科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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