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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再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5 05:15

一、申领接近退休工作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助的条件是什么?
一起具有下列条件的工作困难人员能够申领接近退休工作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助:
(一)持有本市劳作工作服务组织处理的有用赋闲证;
(二)间隔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抛弃
(三)个人已在本市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个人缴费窗口以个人身份缴交社会保险;
二、社会保险补助的规范是多少?
社会保险补助的规范为每人每月按劳作保证部分发布的当年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规范给予社会保险全额补助。
三、社会保险补助的期限是多久?
自请求之日起发放至赋闲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止,补助每3个月发放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越60个月。
四、怎么请求社会保险补助?
契合条件的工作困难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大街劳作保证事务所请求社会保险补助。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请求接近退休工作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助请求表》;
(二)身份证和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赋闲证》(需回收);
(四)请求人自己的社会保险银行账号(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五、社会保险补助付出的核准期限和方法
大街劳作保证事务所受理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状况进行查核,契合请求条件的请求人在个人缴费窗口缴交社会保险满3个月后,大街劳作保证事务所依照赋闲挂号统辖权限,别离上报市、区劳作工作服务组织复核。
市、区劳作工作服务组织在10个工作日内复核,复核经过的,经过银行帐号拨付补助。
五、什么状况下将被停止社会保险补助?
工作困难人员如发作下列状况之一的,补助停止:
(一)已工作的;
(二)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接连2个月(含2个月)不在本市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的个人缴费窗口缴交社会保险的;
(四)补助时刻已满60个月的;
(五)自己自愿请求停止补助的;
(六)其他不契合付出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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