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罪共犯的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0 12:45
不合法持有毒品罪共犯确实定
从法学理论上,贩卖毒品罪作为故意犯罪,也会存在着一起犯罪。而从实务上看,确实也存在着两个以上的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不合法一起持有,即一起对同一宗毒品具有在事实上的操控或许分配联系的景象。尽管能够对以为此种景象现已契合了一起犯罪的特征,但在详细处理上,有必要别离景象,稳重定性。首要有以下几种景象:
1、关于两个以上的行为人无法律依据而一起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而行为人拒不阐明毒品的来历、去向、司法机关也难以进一步查验的,在对行为人现已排除了一起私运、贩卖、运送。制作毒品的或许,并排除了一起窝藏、搬运毒品或许一起偷盗、争夺或一起掠夺的或许性景象下,能够以不合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处理为宜;
2、假如两个以上的行为人系同一宗族成员,所不合法持有的毒品已查清系父辈、祖辈所留传、别人赠与或许捡拾而得等,即便数额较大,持有时刻较长,且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一般也不宜以不合法持有毒品的共犯处理,只应对其间起首要效果的行为人科罪;可是,假如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均在案子中起着首要效果,而且一起具有为逃逸查办而躲藏毒品、搬运毒品等恶劣情节的,则能够确定为不合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
3、假如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为啃咬、打针毒品者代买用于啃咬、打针的毒品,所买毒品数量较大,而代买者又并非为了获利的,能够不合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论处,不会给予弛刑。假如啃咬、打针毒品者与代买者之间存在着托付与受托付的联系,是代买者自动为啃咬、打针毒品者购买的,前者与后者之间并不建立共犯的联系;
4、两个以上啃咬、打针毒品者在一起购买、一起运送或一起贮存用于自己啃咬、打针的毒品过程中被查获,没有依据证明其施行了其他毒品犯罪行为的,只对其间不合法持有毒品罪数量现已到达较大规范的人确定为不合法持有毒品罪,没有到达较大规范的,不能科罪;假如两个以上的各自不合法持有毒品的数量均已到达数额较大的规范,也不宜以共犯论处,而应当别离科罪。
从法学理论上,贩卖毒品罪作为故意犯罪,也会存在着一起犯罪。而从实务上看,确实也存在着两个以上的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不合法一起持有,即一起对同一宗毒品具有在事实上的操控或许分配联系的景象。尽管能够对以为此种景象现已契合了一起犯罪的特征,但在详细处理上,有必要别离景象,稳重定性。首要有以下几种景象:
1、关于两个以上的行为人无法律依据而一起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而行为人拒不阐明毒品的来历、去向、司法机关也难以进一步查验的,在对行为人现已排除了一起私运、贩卖、运送。制作毒品的或许,并排除了一起窝藏、搬运毒品或许一起偷盗、争夺或一起掠夺的或许性景象下,能够以不合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处理为宜;
2、假如两个以上的行为人系同一宗族成员,所不合法持有的毒品已查清系父辈、祖辈所留传、别人赠与或许捡拾而得等,即便数额较大,持有时刻较长,且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一般也不宜以不合法持有毒品的共犯处理,只应对其间起首要效果的行为人科罪;可是,假如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均在案子中起着首要效果,而且一起具有为逃逸查办而躲藏毒品、搬运毒品等恶劣情节的,则能够确定为不合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
3、假如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为啃咬、打针毒品者代买用于啃咬、打针的毒品,所买毒品数量较大,而代买者又并非为了获利的,能够不合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论处,不会给予弛刑。假如啃咬、打针毒品者与代买者之间存在着托付与受托付的联系,是代买者自动为啃咬、打针毒品者购买的,前者与后者之间并不建立共犯的联系;
4、两个以上啃咬、打针毒品者在一起购买、一起运送或一起贮存用于自己啃咬、打针的毒品过程中被查获,没有依据证明其施行了其他毒品犯罪行为的,只对其间不合法持有毒品罪数量现已到达较大规范的人确定为不合法持有毒品罪,没有到达较大规范的,不能科罪;假如两个以上的各自不合法持有毒品的数量均已到达数额较大的规范,也不宜以共犯论处,而应当别离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