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上市公司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09:02
一、证券上市的概念与含义
证券上市是衔接证券发行商场与证券交易所的中间环节,关于出资者和上市公司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含义。对出资者来说,证券上市便利出资者进行证券出资,更好地进行出资决策,并且有利于削减出资危险,下降出资本钱。关于上市公司而言,证券上市有利于进步上市公司的诺言和知名度,促进上市公司改进运营管理,增强上市公司的筹资才干。当然,证券上市也有利于证券管理者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以保证广阔出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商场的健康发展。
二、证券上市条件
法令答应上市的证券品种主要有股票与债券两大类。除政府公债等豁免证券按主管机关告诉,可直接于交易所生意外,股票与公司债券上市有必要满意法定条件,由其发行人提出请求, 经交易所检查,主管机关同意后,才干上市。
1、股票上市条件
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则,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其股票上市有必要契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已向社会揭露发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会公众揭露发行,属征集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建议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不能直接成为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儿的股本总额包含向社会公众揭露发行的投票和建议人认购及向特定出资者发行的股票的总和,不单指揭露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
(3)开业时刻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接连盈余。出资者在出资之彰,要对所欲购股票的公司进行剖析,了解上市公司的运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盈余才干等状况。一起,证券管理部门也要对公司状况进行调查。这就他公司进行很长一段时刻的剖析,假如公司刚刚建立,这些状况也无从谈起。开业时刻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建立之日,盈余的规范没有规则,但须接连不间断的核算。出于对国有资产的特别保护,对由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建立,或许《公司法》施行后组成建立,其主要建议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作了特别规则,只需原国有企业和作为建议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有3年盈余,都可以请求成为上市公司,不受开业时刻在3年以上的约束。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揭露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越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揭露发行股份的份额如15%以上。
上市公司是开放性经济组织,其意图在吸收很多方面的社会资本,股东依据所持股票在公司总股本中的份额享用权力,承担义务。为了防止少量大股东操作公司,完成上市公司股份的分散性,防止大股东侵略小股东的权益,有必要规则上市公司的股份构成。所以《公司法》规则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少于1000人。这儿是股票面值达1000元,而不以股东购买股票时付出的价款为准。一起,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向社会揭露发行,也有一部分由建议人认购和向特定的出资者发行,建议人和特定的出资者往往具有比一般出资者更优越的位置,因而为了保护一般出资者的利益,也有必要规则两者之间的股份份额。
证券上市是衔接证券发行商场与证券交易所的中间环节,关于出资者和上市公司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含义。对出资者来说,证券上市便利出资者进行证券出资,更好地进行出资决策,并且有利于削减出资危险,下降出资本钱。关于上市公司而言,证券上市有利于进步上市公司的诺言和知名度,促进上市公司改进运营管理,增强上市公司的筹资才干。当然,证券上市也有利于证券管理者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以保证广阔出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商场的健康发展。
二、证券上市条件
法令答应上市的证券品种主要有股票与债券两大类。除政府公债等豁免证券按主管机关告诉,可直接于交易所生意外,股票与公司债券上市有必要满意法定条件,由其发行人提出请求, 经交易所检查,主管机关同意后,才干上市。
1、股票上市条件
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则,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其股票上市有必要契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已向社会揭露发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会公众揭露发行,属征集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建议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不能直接成为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儿的股本总额包含向社会公众揭露发行的投票和建议人认购及向特定出资者发行的股票的总和,不单指揭露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
(3)开业时刻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接连盈余。出资者在出资之彰,要对所欲购股票的公司进行剖析,了解上市公司的运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盈余才干等状况。一起,证券管理部门也要对公司状况进行调查。这就他公司进行很长一段时刻的剖析,假如公司刚刚建立,这些状况也无从谈起。开业时刻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建立之日,盈余的规范没有规则,但须接连不间断的核算。出于对国有资产的特别保护,对由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建立,或许《公司法》施行后组成建立,其主要建议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作了特别规则,只需原国有企业和作为建议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有3年盈余,都可以请求成为上市公司,不受开业时刻在3年以上的约束。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揭露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越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揭露发行股份的份额如15%以上。
上市公司是开放性经济组织,其意图在吸收很多方面的社会资本,股东依据所持股票在公司总股本中的份额享用权力,承担义务。为了防止少量大股东操作公司,完成上市公司股份的分散性,防止大股东侵略小股东的权益,有必要规则上市公司的股份构成。所以《公司法》规则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少于1000人。这儿是股票面值达1000元,而不以股东购买股票时付出的价款为准。一起,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向社会揭露发行,也有一部分由建议人认购和向特定的出资者发行,建议人和特定的出资者往往具有比一般出资者更优越的位置,因而为了保护一般出资者的利益,也有必要规则两者之间的股份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