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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能不能以新政策为由解除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8 19:28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进行商品房的生意时,生意双方就需求签定房子生意合同,而房子生意合同签定后,生意双方就需求按要求实行,那么购房者能不能以新方针为由解除合同?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购房者可不能够以新方针为由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会写,假如房子方针形成非因购房者的原因导致生意合同无法完成的,购房者是能够要求解除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完成合同意图;
(二)在实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清晰标明或许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实行首要债款;
(三)当事人一方拖延实行首要债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行;
(四)当事人一方拖延实行债款或许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完成合同意图;
(五)法令规则的其他景象。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购房者可不能够以新方针为由解除合同”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会写,假如房子方针形成非因购房者的原因导致生意合同无法完成的,购房者是能够要求解除合同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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