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物买卖合同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3 04:22
在实践中,咱们许多人或许都会接触到有关于共有人私行出卖共有物买卖合同这类的问题,可是由于咱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许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那么接下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材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常识。
共有人私行出卖共有物买卖合同有用吗
在对共有人私行出卖共有物行为的定性上,应留意差异无权处置与无权署理。在无权处置中,处置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将处置权不归于自己的物进行处置;而在无权署理中无权署理人是以别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这一底子差异决议了无权处置与无权署理适用不同的处理规矩。因而,应以出卖人是否以共有人的名义出卖共有物为规范,别离予以定性。详细而言:
1、共有人私行以自己的名义出卖共有物的,应当定性为无权处置。尽管合同有用,但关于出卖人的无权处置行为,应适用《合同法》第51条的规则。
2、共有人私行以其他共有人或整体共有人的名义出卖共有物的,则归于无权署理行为,并应根据买受人好心与否来断定是否适用表见署理。在法令适用上,应按《合同法》第48条和49条的规则处理。
相关法令常识: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本质是以等价有偿方法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付出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差异。是有偿民事法令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必定的权力,承当必定的责任。并且,其权力和责任存在对应联系,即买方的权力便是卖方的责任,买方的责任便是卖方的权力。是双务民事法令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两边当事人意思表明共同就可以建立,不需要交给标的物。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状况下,买卖合同的建立、有用并不需要具有必定的方式,但法令还有规则者在外。
5.买卖合同是两边民事法令行为。
期望经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共有人私行出卖共有物买卖合同相关的问题有愈加深化的了解。如果您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