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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由谁进行申请宣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0 16:29
并不是一切的婚姻都是有用,就算是成婚了拿了成婚证,要是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则,这一段婚姻也是能够恳求无效。婚姻无效是需求恳求而且得到法令的答应,那么婚姻无效由谁进行恳求宣告?听听听讼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婚姻无效由谁进行恳求宣告
(1)根据《最高公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七条的规则,婚姻当事人及好坏关系人有权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则向公民法院就已处理成婚登记的婚姻恳求宣告婚姻无效。其间好坏关系人包含以下几种状况。
①以重婚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②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③以有制止成婚的亲属关系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④以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2)根据《最高公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十条的规则,《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钳制”,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许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声誉、产业等方面形成危害为挟制,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实在志愿成婚的状况。因受钳制而恳求吊销婚姻的,只能是受钳制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自己。
(3)实际生活中假如夫妻一方逝世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最高公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五条的规则,夫妻一方或许两边逝世后1年内,生计一方或许好坏关系人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则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公民泫院应当受理。好坏关系人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则,恳求公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好坏关系人为恳求人,婚姻关系当事人两边为被恳求人。夫妻一方逝世的,生计一方为被恳求人。夫妻两边均已逝世的,不列被恳求人。
恳求婚姻无效后,关于具体内容不太了解或想要争夺权益,能够来听讼网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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