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在中国如何离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2 08:56根据《华裔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处理婚姻挂号的几项规则》,一方为华裔另一方为国内公民,两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国内(内地)处理的,男女两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挂号机关请求挂号。请求时,华裔所持的身份证应该是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布的自己护照。
两边均为华裔,一方寓居在国内,一方寓居在国外,如自愿离婚而且对子女抚育和产业分配均无贰言,两边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手续。
两边均为寓居国外的华裔,原则上向其寓居国的有关机关处理离婚手续。可是寓居国因某种原因不能受理的,假如他们原先是在国内处理的结婚挂号,两边可回国内原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手续。假如他们原先是在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处理结婚挂号的,可向原经办结婚挂号的使、领馆处理离婚挂号。
两边均为回国久居华裔,应到户籍所在地或寓居地的婚姻挂号处理机关处理离婚挂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