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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有对外效力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4 13:10

法令规则夫妻之间关于产业能够自己约好,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即可。此刻便会遇到这种状况,当债权人向夫妻一方索要债款时,其会以夫妻之间的产业约好抗辩。那么。夫妻产业约好对外效能触及第三人吗?对债权人是否有用?今日,听讼网小编就为您收拾了如下内容,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夫妻产业约好对债权人是否有用
假如债权人知道该约好,则对其有用。
案情总结:
有权恳求李某以饭馆运营收入归还告贷。
案情叙说:
上一年,我远房本家李某因运营煤炭运送向我告贷10万元,约好一年后归还本息。到期后,我去索要告贷,李某无力归还,但李某与其妻赵某还运营一个饭馆,我前去索要,赵某拿出一份上一年李某与其签定的产业协议书,协议书约好“运营饭馆所得归赵某一切”。请问,我能否恳求李某以饭馆运营收入归还告贷
答:你有权恳求李某以饭馆运营收入归还你的告贷。我国规则,夫妻能够在契合民事法令行为的有用要件状况下以书面形式自在约好以及婚后产业的归属问题。但该法第19条第3款明确规则:“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产业约好归各自一切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产业清偿。”由此可知,只要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约好才对外发生约束力;若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好,为维护第三人利益和维护买卖安全,则应以清偿。根据此规则,你告贷给李某时,并不知道他们夫妻有这样的约好,因而对你不发生约束力,你能够请求以其饭馆运营收入来归还你的告贷。
经过上文的内容可知,夫妻之间的产业协议的效能并不能当然对立第三人。法令在赋予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一起又对其加以约束,是维护第三人利益的归纳考量。而夫妻之间产业关系的法令问题还有许多值得注意。听讼网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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